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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宪政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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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这本书是我在综合部看到的,听人说起过,正好看到顺便借来一读。关于基辛格应该说每个中国人都多少了解些,他是中国与美国建交的铺路石,而且和几代中国国家领导人都结下了深深友谊,为中美关系做出了突出的个人贡献,很多人对他的第一印象都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在一定程度上说他推动了毛泽东与尼克松握手,使中美两个大国结束了20多年相互对峙,终于走向和平。
基辛格在2011年自己88岁生日,其大作《论中国》正式推出面市,引起各界反响,他的基本想法是写给美国人看的,使对中国了解不多的美国人能够对中国有一个基本的印象,本书主要回顾了上世纪70年代至今的中美关系站在战略和文化的高度,来视审中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更多是告知美国的下一代,曾经的历史,以及为什么要与中国共存,如何共存,其影响是深远的。
作者为了美国人能够真实的、深刻的了解中国,了解东方的思维,开篇就中国的独特性作为首篇,纵论中国文明源远流长,并且给出了很高的评价是虽欲穷共渊源而不可得。接着介绍儒家学说,这个是中国数干年的价值观的核心,把儒家学说放在与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教义的高度上,把记录孔子言行的《论语》比作是西方《圣经》和《宪法》的结合体。如此高度评价恐怕中国人也未必全部能体会,可见作者深意,要让美国的下一代熟悉中国,不可不从根源上介绍并了解之。
如果说后面篇章都回忆作者与中国交往的经历与片段,那么首篇绝对是中心,是了解中国的钥匙。基辛格并没有仅仅止于儒家学说,而是进一步探析,探析在儒家学说影响下形成的东方思绪和东方文化。最后浅谈《孙子兵法》以及通过中国围棋和国际象棋对比来谈,来讲东西方的不同。这也是我个人写这篇读后感的关键所在。希望身边的人要充分重视中国最本源的东西,而不是舍弃之。如果舍弃,那么中国将是无本之末。正是因为儒家学说所延续的东方思维影响了一代代国人,甚至东亚、南亚各国。
《孙子兵法》共介乎于诗歌体与散文体之间,虽问世已两千余年,然而这部含有对战略、外交和战争深刻认识的书到今天依然是一部军事的思想经典。多可叹的、可欣的中国传统著作,至今仍能被一个西方人奉作经典,我们怎可冷落。毛泽东出神入化的适用之,建国强国;胡志明和武元甲运用之,使越南战胜了入侵的法国、美国。作者这么评价《孙子兵法》:在今天读起来,依然没有丝毫过时之感,颇感孙子思想之深邃,为此孙子跻身世界最杰出的战略思想家行列。美国在亚洲的几场战争失
查看更多>>>迪尔凯姆作为经典时期著名的社会学家,其著作对社会学科的影响是巨大的。读了《自杀论》后受益匪浅。在《自杀论》中,我看到的不只是在论述自杀本身,也不仅仅书向读者展示了人们为什么自杀,自杀是否正常,自杀有什么类型更重要的是他在这本著作中向我们说明了社会与个人,整体与个体,团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尤显得突出的是其实证主义和运用数据进行定量研究的分析方法。从《自杀论》一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在此,我想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点来谈谈我对这本著作的体会。
关于自杀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论述有两个理论基础,其一在于他认为社会是存在于个人之外的,社会不光是个人的简单累加,社会是超乎个人的客观存在,它不从属于个人,相反的他约束个人,管制个人,对个人的行为产生极大的影响。他理论的第二个基础在于群体的自杀与非社会因素无关,至少说关系不大。迪尔凯姆是如何来分析得出这个伟大的结论的呢?他首先提出自杀与人的心理因素有关的研究假设,通过数据分析得出一个结论:最有利于自杀的个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不是某种明确和无意识的倾向,而是某种一般的和不明确的天赋,很容易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是自杀,但不一定是自杀,因此不能说明自杀的原因。[2]由此他进而提出了第二个研究假设:自杀与自然条件有关联。然而,事实说明气候温度。等自然条件与自杀之间没有明显的对应关系。通过分析得出直接刺激社会生活的不是物理环境,影响自杀人数多少的尤其不是物。关于自杀,作者是怎样来论述的呢?
1、概念的澄清在迪尔凯姆的这本著作以及他的其它作品中,对于概念的澄清是很注重的,迪尔凯姆通过对以往概念的比较,再加上自己的实证分析进而得出自己的概念: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
2、原因的剖析
人类比其他任何动物都更需要团结合作和群体支持,没有人类社会中横向的合作和历史上纵向的继承,就不可能有当今世界发达的人类文明。人类的具有延续性的文明绝对不可能是由人类的某个个体单枪匹马的创造出来的,任何一个个体相对于社会来说都显得太渺小,没有能力对整个文明做出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任何推动社会变化的力量都是由互相合作的群体所施予的。迪尔凯姆在否定一切非社会因素的原因后,认为每一个社会群体对自杀都有一种特殊的倾向,这种倾向既不能用个人的心理器质结构来解释,也不能用自然环境来解释。由此,通过排除法,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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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提供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 是说劳动提供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 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因为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文明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必须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 许多文明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情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 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间;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因为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所以某个人想要获得某 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劳动获得,一种通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己专心制作弓矢比自己去打猎更 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己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能力即市 场范围的制约。因为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己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因为在交通不 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通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通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 交通工具较少。所以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现在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己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他必须拿着自己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 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可以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角色,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取代。这是因为金属易于 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 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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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实践论》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人的社会实践其内容正是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等。因此认识对社会实践同样有着依赖关系。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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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通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实践论》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人的社会实践其内容正是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等。因此认识对社会实践同样有着依赖关系。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
通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通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通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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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社会实践,深刻地揭示了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在读完《实践论》全文之后,我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统一观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实践论》文题虽为实践论,但其论述的过程却始终不离开认识。透过不断阐述认识与实践的联系,从而更能深刻地表达实践、解释实践。
《实践论》首先说明了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靠关系,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里,人的社会实践其资料正是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等等。因此认识对社会实践同样有着依靠关系。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到达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失败者成功之母。
透过阐述认识的发展过程,我们能够更清楚地了解到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产生,而又服务于实践。
首先,认识来源与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透过自身的感官得出事物的各个表象、各种片面以及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对事物的感性认识。然后,随着社会实践的继续,人们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全体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感性认识达成飞跃,成为理性认识。而认识的飞跃,是绝对不能离开实践的。认识的不断深化,无不基于实践这一基础。无产阶级对于资本主义的认识,中国人民对于帝国主义的认识,以及战争的领导者对于战争的认识等等皆是如此。
但是,认识的目的不是认识本身,而是用于实践、改造世界。因而认识来源与实践,并要回归实践。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在获得理性认识之后,还有更重要的过程,那便是从理性的认识到指导实践又一个飞跃。透过得来的认识指导实践,并且在实践中检验的发展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是否贴合于客观真理性,在由感性到理性的运动过程中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到达预想的目的。
认识运用于实践并得到证实之后,人们对于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认识运动便是完成了,对于过程的推移来说认识并没有完成。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也会跟着变化发展,所以,认识同样要不断变化和发展。某一客观过程在某一发展阶段向另一阶段变化发展时,认识就要继续,就要适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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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众人追求政治正确却不免陷入认知迷茫的时代,重读《实践论》,我虽无意于表现政治正确,却亦不免陷入同样的认知迷茫。
《实践论》的副标题为:论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而文中写道: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通观全文,给人印象最深的恐怕就是从主观与客观的历史的统一如何转变为和为何必须发展为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知和行的统一了。如果说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还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认识论的话,那么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统一则确实远远已经超出此一意义上的认识论,进而探讨某种社会实践及其与此种认识论获致的结论之间的关系了。因此,编注中特意写道: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为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的。因为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题为《实践论》。言下之意,本文就其核心内容来说,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点的阐释,并进而以这种认识论来揭露某些问题。但是,阐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只是本文前半部分的内容,而此文后半部分的内容却不如编注中所说的那样,是为了用这种认识论对某种主观主义进行揭露,而是提出了认识论之后和之上的实践理论,这种实践理论的出现并不是对某种不看重实践的错误做法的纠正和强调,而毋宁是一种应需的和具有自身特质的实践逻辑,因此,文章题作《实践论》,恰契其旨。
文章不长,但可分三个部分来看,第一部分是总论,这总论中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概括文章的逻辑与走向:因此,人的认识,在物质生活以外,还从政治生活中(与物质生活密切联系),在各种不同程度上,知道人和人的各种关系。其中,尤以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给予人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这里的所说的政治生活中十分突出的阶级斗争对于认识发展的影响可以理解为产生,当然,亦可以理解为决定,而这双重的理解,即决定了文章后两部分的内容,从而主导和推动着全文的逻辑展开。
第二部分是广为人知的,对于我们这些从小被期望为政治正确的人来说,再熟悉不过,其中某些词句,甚至可以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但是,正如文章所述:原来人在实践过程中,才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的外部联系。这些就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以及这些事物的外部联系。这叫做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颇令人费解
查看更多>>>我最早读《道德情操论》还是上研究生的时候,是导师推荐的读物,那时更多的是从理论和专业的角度去思考。后来,温家宝总理在视察中国人民大学的时候,特别问在场的师生是否读过《道德情操论》,他很喜欢阅读这本书,他语重心长的说,青年人应该花时间好好读读这本书。于是,我工作后,又重新把《道德情操论》读了一遍,得到了更多的启迪。
读懂一本书就要了解它的写作背景。
《道德情操论》发表于1759年,迄今已有250多年。这部亚当斯密的成名作,可谓命运多舛。一方面,它被《国富论》的耀眼光彩所遮蔽。另一方面,学界对它的解读,却是见智见仁,众说纷纭。
写作《道德情操论》时,斯密还是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这本书便是根据他在课堂上的讲义加工而成。他在《国富论》赢得巨大声誉后,还费尽心思,对《道德情操论》作了大幅修改,在临终前两年推出了第六版。
英国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现在的中国社会有些相似。18世纪初的英国(或者说20世纪末的中国),市场经济已经兴起,个人追求利益和权利的愿望十分迫切,人类传统美德还能不能维系、或者要不要维系,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当时,英国出现了两种相反的学说:一类坚持原有的伦理观念,对腐败、奢侈、欺骗的盛行忧心忡忡,认为商业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将使整个社会伦理衰败、道德堕落;另一种则为私利和各种罪恶辩护,认为人性本恶。邪恶的本性促使人为了自利的需要而创造了各种财富,带来整个社会的繁荣。一旦人们摈弃邪恶,社会就会萧条、贫困、没落。
与上述两种对立的观点不同,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既试图肯定市场的繁荣和工商业的进步,又试图在个人经济动机得以解放的条件下,为道德的重要性做出论证,这也就是《道德情操论》的主题。我想,这就是温家宝总理为什么会5次在公开场合提到并推荐《道德情操论》的原因。
斯密是一位把经济问题同法律和道德联系在一起考察的大思想家,他在《道德情操论》中阐述了自己独创的广义道德哲学体系,重点阐释了狭义的伦理学。这与其法学思想和经济思想密不可分,这三者之间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斯密作为一个大思想家的特色。只有读懂了《道德情操论》,才会了解他的伦理学和法学思想,才会准确把握他的经济学思想。才会懂得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而道德是另一只看不见的手。
《道德情操论》在寻找富之路与德之路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与道德之间寻求两全之道。在书中,斯密良苦用心的去论证,在工业文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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