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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侠五义读后感(一)
昨天我刚刚看完一本书【七侠五义】,我觉得【七侠五义】这本书中的七个侠士和五只老鼠都很厉害,可惜的是锦一毛一鼠在中间部分就已经死了,刚开始我还觉得他有点可恶,但从后面来看,我觉得他还不错,我们应该向七侠五义中的人学习。
这七侠五义呢,便有七侠与五义。七侠呢,便是南侠御猫展昭,北侠紫鬓伯欧一陽一春,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小侠艾虎,双侠丁兆兰、丁兆蕙;五义又称五鼠,分别为钻天鼠卢方,彻底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一毛一鼠白玉堂。这些义士们的称呼,均是由各自的本领而得来。
在宋朝仁宗年间,就是这些侠士,在开封府包大人的带领下,惩恶扬善,除暴安良。面对以襄一陽一王为首的乱臣贼子和江湖败类,他们舍生望死,先后除庞太师、捉姜冲、斩马强、收钟雄。最后智定军山,为最终粉碎襄一陽一王的谋反野心打下了基础。
如这钻天鼠卢方,便是能爬杆而上,三两下边窜上杆顶,转眼间便将那顶上的旗帜给摘了下来,哧溜一下滑降下来,还未等你回过神来,他不知何时又将那旗送了回去,真真好本领。那穿山鼠徐庆呢,虽身材强壮,却有鼠一般的灵巧敏捷,曾在陷孔岛上连钻十八孔,可称奇哩。再说者翻江鼠蒋平么,他水一性一一精一通,在水中可开目视物,无论是多小的东西,他只扎一个猛子,不多时便可拿回。甚至,可在水中生存一个月,可见妙哉。
七侠五义读后感(二)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中国着名的武侠小说,名叫【七侠五义】。
【七侠五义】这本书源自清代说书艺人石玉昆的【龙图公案】及笔录【龙图耳录】的改编小说【忠义侠义传】。七侠指南侠展昭、北侠欧一陽一春,双侠丁兆兰、丁兆惠,以及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五义即五鼠: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一毛一鼠白玉堂。这些如雷贯耳的英名,加之五鼠闹东京、智定军山等脍炙人口的掌故,杂以栩栩如生的北宋风俗,威风凛凛的包公断案,其乐融融的展昭取亲,令人流连忘返,不忍释卷。我都已经看了7遍了,可我现在还想看呢!绝且,【七侠五义】这本书的故事内容也是十分一精一彩呢!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大体内容吧:宋朝仁宗年间,江湖上出现了一批以南侠展昭、北侠欧一陽一春、五鼠等为首的侠义之士。他们在开封府包大人的带领下,惩恶扬善、除暴安良。面对以襄一陽一王赵珏为首的乱臣贼子和江湖败类,他们舍生忘死,替天行道,先后除庞煜、捉姜冲、斩马强、收钟雄,最
查看更多>>>每个人一定都看过许多书,我也不例外。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七侠五义》。
《七侠五义》源自清代说书艺人石玉昆的《龙图公案》及其笔录本《龙图耳录》的改编小说《忠义侠义传》七侠指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惠,以及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五艺即五鼠: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些侠客在开封府包大人的带领侠惩恶扬善,除暴安良,最后使坏人绳之以法。
这本书没有多少生动的词,却写的淋漓尽致,具体,里面的每一位侠客的名字都如雷贯耳,他们都是大宋的无敌英雄,这本书中的每一件事都值得一提,全是英雄们做的种种好事,战争,这些事都令人望而生畏,流连忘返,不忍释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乐于助人,有时还要初生牛犊不怕虎做事要搏一搏,就像书中的英雄一样,只有这样,才能有许多朋友,才能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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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侠五义》读后感
《三侠五义》原名《忠烈侠义传》,光绪五年(1879年)由北京聚珍堂以活字版推出,封面作者题为石玉昆述四字。《三侠五义》是一部雅俗共赏、备受广大读者欢迎的武侠小说。书中前半部主要描写宋代包拯为官期间不畏权势为民伸冤除害;后半部叙述忠良侠义之士除暴安良,正气热肠的壮行豪举,不同于一般的荒诞神怪的侠义小说,文笔酣畅淋漓,描述精彩动人,具有较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动人心魄的震撼力量。这也正是《三侠五义》流行一百多年来,始终深受平民百姓喜爱的重要原因。
从书的体例来说,应该属于章回体小说,全书共一百二十回,以真宗时期为背景,开篇就营造了一场巨大的阴谋。应云:天狗飞来肇不适,皇子腹中全不知,恶刘深恐后位遗,埋了贼心刘妃痴。话说真宗时期,钦天监上奏天狗星犯阙,于储君不利,不巧的是当时刘李二妃皆有孕在身,且时岁无差,真宗便召来二位宠妃,许下谁先生得皇子便是太子,谁知刘妃向来善妒,心地不良,便有了耳熟能详的狸猫换太子,三侠五义便是在这个太子长大即位后的围绕包拯发生的一系列事件。
书名为《三侠五义》。三侠是指北侠欧阳春、南侠展昭、丁氏双侠丁兆兰、丁兆蕙(二人为一侠);五义是指钻天鼠卢方、彻地鼠韩彰、穿山鼠徐庆,翻江鼠蒋平、锦毛鼠白玉堂,这五鼠弟兄。各有各的本领神通。
北侠欧阳春绰号紫髯伯,使龟灵七宝刀,武功是这些人中最高的,会点穴,一把宝刀江湖无敌手。喜爱小孩和可爱的东西,对女性兴趣缺缺。信仰佛教,家住千山伯石岭古郡凤凰亭,辽东六老之一,后出家,仁宗赐号宝颂罗汉。在第六十回出现。
南侠展昭,字熊飞,自幼习武,善轻功、会袖箭、剑法高超,兵刃为巨阙剑,后在茉花村与其妻丁月华定亲时交换了湛卢剑。展昭与包拯相识于包拯进京赶考的途中,曾在金龙寺凶僧手中救包拯,又在土龙岗退劫匪,天昌镇捉刺客,太师府刺杀暗害包公的刑吉,功绩累累。后经包拯举荐,被皇上御封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封号御猫在第三回出现。其余侠士也都各有作为,在此不一一介绍。
在现代社会,被遗忘的荣誉感,不得不丢弃的英雄梦,难以实现的侠客行,
从小就很向往英雄侠义般的生活,都是在金庸小说或者评书中与历史共进与文学形象同行,将自己的豪情万丈都融进了侠义小说中,甚至古人的这些侠客行影响到了我的价值观,在为人处世中我习惯了与人豪爽坦诚布公的交往,在《三侠五义》中,我看到了作为侠者拥有的气质,从前对侠客德尔认识仅是功夫了得,后来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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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侠读后感(一)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小警物们都过着安宁的生活,自从有了皇帝要建皇宫的事,小警物们都无家可归了。
一天,环保使者--猪猪侠终于出现了。猪猪侠想用魔法智慧球来拯救地球的环境,但他还缺少一种希望之光。希望之光在一个宝盒里,当猪猪侠打开宝盒的时候,却放出了恶魔,因为以前神王古拉丁把它封在里面。
猪猪侠取出希望之光后,一位仙女姐姐拦住他问:如果你拿上希望之光,三千年后才会重生!猪猪侠勇敢地回答说:没关系,保护地球是我的责任!后来,猪猪侠在临终前将魔法智慧球交给了王小峻厨师,王小峻在猪猪侠面前发了一个毒誓:如果我没有完成任务,就世世代代做厨子。
魔法智慧球让王小峻当上了皇帝,他就高兴得把毒誓忘记了,王小峻开始建皇宫。当恶魔把魔法智慧球从王小峻手骗走后,让王小峻做他的厨师,王小峻后悔当初不遵守诺言。
三千年后,猪猪侠重生了,他打败了恶魔,夺回了希望之光,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保护了地球,恢复了生态环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要遵守诺言,不要等到后悔的时候,那时已经晚了。当然我们也要保护地球哦!
猪猪侠读后感(二)
今天,我和一妈一一妈一怀着激动地心情,几经波折才来到了星海剧场。我们等了一下,工作人员来了,我们走进剧场,只见那一排排整齐的座椅,宽敞的舞台让我目不暇接。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安静的等待着。一会儿,人来齐了,只见一个工作人员关了灯,演出正式开始了。
一开始,我就看见了一个繁华的城市,车是飞着走的,有一只小萤火虫在为我们指路,大家的目光随着它而走动。它带着我们走进了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里。开始向我们表现了一个我们现在的富二代超人强,仗着自己的爸爸是猪霸天而在学校里无法无天,目中无人,横行霸道,任意妄为。而代表胜利的猪猪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它们却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超人强被最后一个凳子砸中了头,晕了过去,这正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猪猪侠的爸爸一直在研究植物,有一天,他发现地球是一个巨大的鸡蛋,而有一只巨大的鸡将要出生,而超人强的爸爸在乱砍滥伐太一陽一树,导致地球的气温不断升高,巨鸡将提前孵化。猪猪侠的爸爸去将这一消息告知超人强的爸爸,可却被视为一精一神病患者驱逐。这表现了我们现代人民的素质,明明知道有危害可又却去做这件事,导致结果一一团一糟,遭殃的还是自己。猪猪侠的爸爸不断地给大家普及保护地球,地球是一个大鸡蛋的知识,ggbont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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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震撼、惊讶的心情读完了《义鼠》这篇文章。
《义鼠》是罗长美写的,其中的内容是在印度古吉拉特邦的一个小镇上,住着古丽娜一家,古丽娜的父母很忙,没时间管她,古丽娜只和一只小老鼠玩。古丽娜总给它好吃的,但古丽娜不喜欢小老鼠在爸爸妈妈在家时来,但是,小老鼠还是来了。
这天,父母正要出门,小老鼠突然咬了古丽娜一口,疼得古丽娜大哭,接着,小老鼠又咬了爸爸妈妈各一口,爸爸非常生气,拿着棍子,跟着小老鼠到了室外,可奇怪的是,小老鼠只往空旷的地方跑,最终被爸爸的棍子打死,小老鼠死了,古丽娜感到天旋地转,定了定神后,才发现,是大地在摇晃,在抖动。一家人惊呆了,爸爸最先反映过来,大叫地镇啦,快出来 可太晚了,远处的房屋正在撕裂,倾斜、倒塌举世闻名的古吉拉邦大地震发生了。
小老鼠为了救古丽娜一家人,最终被爸爸打死了,这是一只多么有情感的小老鼠啊,只因为它和古丽娜是好朋友。要不是小老鼠,也许古丽娜一家早已压在了废墟之下。当我看到小老鼠咬古丽娜一家时,我觉得这只小老鼠是忘恩负义,可现在看来,这只小老鼠是有情有义,而且比我们人类还要有情有义。当大地震来临时,你会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你的朋友吗?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因为她们自己逃命都还顾不上,又哪里会想到自己的朋友呢?
祖国需要有小老鼠这种精神的人,世界也需要有小老鼠这种精神的人,我们都应该多为别人着想着想,不可自私自利,这样才能让祖国、让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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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写了书是先写一个火球变成了一个天眼,皇上受到惊吓,不久后死了,接着一个中年人阿贵的院子上空掉下来一个卵状的怪物,它飘到哪里,哪里的雪和冰就融化了,当它飘到阿贵的荷花池里时,它突然裂开,里面出现了一个胖娃娃,手里抱着一只水晶球,阿贵的妻子将他取名为天赐。天赐长有一双像蝙蝠一样的翅膀,拥有自己的内能,而且非常高,师傅逼着他学艺,后来天赐知道了自己师傅也是蝙蝠人,他师傅让他每天在丛林里跑步,早上和晚上师傅还拿火烧他的背,使他成为铜墙铁壁的后背,让他练习飞行十四年之后,他成为一个英俊的少年,他的师傅去世了,临终前师傅交待一件事给他说:在地球的两千年的时候,我分成三个我,一个是中庸之身,一个是正义之身,一个是邪恶之身。昨天晚上邪恶之身找到我决战,不幸的是,我没有打败它,反而让他吸走了我的内能,你必须找到中庸之身始寻找邪恶之身,但邪恶之身打算和中庸之身合体,天赐要和它联合起来,成功的机会大些。天赐接受师傅的使命,开尽全身内力也打不过,最后中庸之身自爆和邪恶之身同归于尽。天赐终于完成了师傅的使命和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这篇作文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就是干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并且要相信邪不胜正!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300字
虽然这么说可能有点偏激,但本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原则,我还是想写点观后感,这片太糟糕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一致说这片好呢。难道缘于我看得是枪版(尽管人家说是目前最清晰版),反正这片我连着五次才看完,并且,每次都看得想睡觉。最后的镜头,那个警官一边煽情的说着,一边给蝙蝠侠个骑摩托的镜头。这两个场景切来切去,媚俗无比,真是不知道导演怎么琢磨的。
从题材上来说,自我世界观有点成熟,我就不怎么看超人类题材。我可以接受尼古拉斯的英雄片, ,但是总觉得看超人类题材就好象看一个人类极其严肃的维持蚂蚁群一般的傻不啦叽。超人还好,至少是我们小时候看得有点情结,蝙蝠侠呢,打造一身极品装备放这闹腾什么呢,既不像蜘蛛侠啊有点无奈又不是超人没有同类的孤独,纯莫名。漫画以及以前剧集的还好,这集的蝙蝠侠愈发过分,给人一个吃饱了撑的的形象,并且妇人之仁。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300字
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使我收获很大。这本书主要讲了蝙蝠少年天赐带着师父的遗愿,历尽艰险,找到飞船仙槎,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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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冬天,有一户人家,他夫妇两人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因家中贫困儿子生病没有及时医治死去了。一天,一声巨响,家中的男子在后院的水池中发现了一个小孩。上天有赐给他们一个孩子。孩子手里捧着一个水晶球。这个水晶球有医治的功能。这个人把这个孩子取名叫天赐。天赐慢慢长大,他渐渐明白了自己肩负的使命,在恋恋不舍的心情下,他离开了爱他养育他的养父母,踏上了完成使命的道路。在途中,他把老虎打败,在天空把老鹰打败。过了很多年月,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地球上失散的蝙蝠星的师傅。那是一位很老很老的蝙蝠人。这个人教他武功,但最终也去世了。在老人的教导下,他继续前进,去寻找和帮助有困难的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妄图夺取政权的无双道人,拯救了小皇帝,也拯救了整个国家。这个期间他交道了很多朋友,也更加想念养育他的那对夫妇。最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天赐是一个孤独而勇敢的孩子,肩负使命的他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从未被困难压倒是他最大的优点,他乐于助人,结交朋友。天赐虽然是个虚构的人物,但是他身上的那些优点是我需要学习的。我没有翅膀,但是我希望自己有一对隐形的翅膀,给我自信,给我勇气,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铲除困难,取得成功。
《少年蝙蝠侠》读后感500字
在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由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少年蝙蝠侠》,他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鹏哥,他告诉亲爱的小鹏友们,鹏哥拥有一对翅膀,一只是阅读,一只是想象。
郑渊洁对他的评价是:时常会碰到对我说小时候看我的书的读者......其中最让我感到快慰的,是昔日的读者长大成为了作家,例如杨鹏。理由简单:读者成为奥运冠军,我觉得和我没什么关系,读者成为作家,我会有阿q式的成就感。书里讲的是一个金球从天上落到了阿贵和金娘家里,金球周围的冰全都化了,荷花和荷叶都迅速生长起来(那时正是寒冬腊月)。金球裂开了,里面有一个胖嘟嘟的娃娃,手里抱着一只亮晃晃的水晶球,端坐在金秋中央。阿贵和金娘以为是老天爷给的孩子,所以取名为天赐,那个金球居然是纯黄金做的。天赐刚下来就会跑,水晶球把老牛的病治好了,他还让已经死的鸟复活了,但是当人们看到他的翅膀,他的眼睛时,把他当成了怪物,他在他师傅的帮助下练成了13-14岁的人,之后,他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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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就看过梁羽生的这本书了,而今拿出温故别有一番韵味。总是被那个翩翩的白衣少年那亦狂亦侠的性格所感染,也总是沉浸在他能哭能歌的柔肠里,更被他心怀祖国,不计恩怨的胸怀所征服,想起他,便总是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还记得就在我读完《萍踪侠影》之后不久,电视荧幕上就出现了同名电视连续剧的介绍,我当时的激动真是难以名状啊,只因为陷的太深才充满了期望,可是莫明其妙的剧情,差劲的演技,无数的穿帮镜头,真是佩服梁羽生看后还能宽容的表示理解,而我却只能对天长叹,自语道我从没看过《萍踪侠影》的电视剧。 现在再次回味,平静许多,竟又生出颇多感慨。书中的白衣书生张丹枫古怪而又不羁的性格至今影响着我,当哭便哭,当笑便笑,何必矫情饰俗,既然是性情中人,哭哭笑笑,有何不可。现在的我们总是崇尚深沉,不愿流露,时间久了便也不会流露了,没有透明感的交际叫人觉得像堵墙但又无奈神伤。也许这就是古人的豪放与我们的不同,名利是身外之物,尽情抒发才不枉为江湖中人。 他亦是情痴。难忘恩怨难忘你,只为情痴只为你。英雄亦有侠骨柔肠,儿女私情,一声声悠悠的小兄弟叫的情真意切,叫的人柔肠寸断。即便在处理再大的统一大计时表现出的谋略志勇,一见到心爱的人便也难逃俗套,但真是这种情感让人觉得亲近,觉得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也是平凡人。繁华落尽见真淳,平凡之中方显质朴本色。 他的宽容更是他最可爱的地方。在家仇国恨积聚一身的情况下,没有一种情操能比宽容更伟大。张丹枫选择了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他可以抛弃一切未了的仇,而且不后悔,与此相比,云蕾的区区家仇又何足挂齿,甚至有些卑微了。 我喜欢书中的那个书生,虽然历经风雨坎坷,心灵背负太多情感,但依旧保持纯真,不尽要问,有这样的人吗?他是太可爱太完美了,是理想主义的化身,没有缺点,就如一块白玉般纯净无暇,又不禁想说又何必在意有否这样的人呢?即使没有,但书里有,我心里有,那就足够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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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就是血在流动吗?生命,不就是心脏在咚咚直响吗?生命,不就是要经过生老病死吗?生命,不就是有血有肉吗?这些都是人们对生命的理解。但自从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我才发现自己对生命的见解,对生命的意识竟是如此浅薄。我开始悔恨我没有在我的生命上添上色彩,开始为我没有用时间在生命这本书上写下自己的辉煌而羞耻,我更讨厌自己没有让短暂的生命变得更加富有生活情趣。 我出世以来,甚至到至今仍未弄清楚什么是生命。 如果说生命是一本书,那么时间则是一支笔,书写着人生;如果说生命是一条漫长的河,那么时间则是涌动的波涛,推动着人生;如果说生命是一部机器,那么时间则是组成机器的零件,支撑着人生;如果说生命是那广袤的田野,那么时间则是耕耘的犁耙,创作着人生; 如果说生命是一张什么都没有的白纸,那么时间则是一盒多彩的颜料,为生命洒下色彩,描绘着人生。 生命,是一个不可思议,更是令人难以捉摸的词 。当我发现《生命生命》的女作家刘侠的生命时,我更感到大吃一惊,一个12岁时染上了类风湿关节炎的人,居然能够操纵生命,在病情恶化中,忍着病痛,写了四十多个剧本和散文,这顽强的生命力量怎能不让人感到无地自容呢? 生命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完全拥有的,你说我们能对生命不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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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宗白华一生着述不多,虽与朱光潜先生是同时代的人,年纪相仿,但是他却不像朱光潜一样着述甚多,宗先生极少写作,《美学散步》是先生生前唯一一部美学着作。这部着作教给我们如何欣赏艺术作品,如何理解欣赏美及怎样建立审美态度。美学散步顾名思义,我们应当怀着一种轻松愉悦像散步一样徜徉肆恣,有感即发。我们可以一边散步一边享受宗先生在这部书里给我们搭建的亭台楼阁,花草树木。
1 用美产生的影响来表现美本身
宗先生翻译莱辛的《拉奥孔》里有一段具有代表性的文字,凡是荷马不能按照着各部分来描绘的,他让我们在它的影响里来认识。诗人呀,画出那美所激起的满意、倾倒、爱、喜悦,你就把美自身画出来了。举个例子,特洛伊战争是以争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为起因,当海伦到特洛伊人民的长老集会面前,那些尊贵的长老们瞥见她时,一个对一个耳边说:怪不得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为了这个女人这么久忍受苦难呢,她看来活像一个青春永驻的女神。还有什么能给我们一个比这个更生动的美的概念,当这些冷静的长老们也承认她的美是值得这一场流了许多血,洒了那么多泪的战争呢?所以,有时候通过美周围的人事物衬托出来的美以及美自身给周围人事物产生的影响比直接描述美更有渲染力和表现力。
2 诗和画的辩证关系
书中在《诗和画的分界》一章中提到:诗和画各有它的具体的物质条件,局限着它的表现力和表现范围,不能相代,也不必相代。但各自又可以把对方尽量吸进自己的艺术形式里来。诗和画的圆满结合(诗不压倒画,画也不压倒诗,而是相互交流交浸),就是情和景的圆满结合,也就是所谓的艺术意境。诗写的好自然而然就在我们心里描绘出一幅画,而一副好的画也是充满了诗意。
2.1 诗中有画的艺术意境
在我国古代抒情诗里有不少是纯粹的写景,描绘一个客观世界,不写出主题的行动,甚至于不直接说出主观的情感但却充满了诗的气氛和情调,如唐朝诗人王昌龄的《初日》:初日净金闺,先照床前暖。斜光入罗幕,稍稍亲丝管。云发不能梳。杨花更吹满。这诗里的境界很像一幅近代印象派大师的画,诗里并没有直接描绘这金闺少女,然而一切的美是归于这看不见的少女的,这是多么艳丽的一幅油画啊,在一个晨光射入的香闺,日光在这幅画里是活跃的主角,它从窗门跳进来,跑到闺女的床前接着穿进了罗帐,轻轻抚摸一下榻上的乐器,枕上的如云美发还散开着,杨花随着晨风春日偷进了闺房亲昵的躲上那枕边的美发上。这首诗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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