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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900字

初读《朝花夕拾》我并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要用这么个另类的名字作为书名。也很难对这本书的内容猜想个一二。

《朝花夕拾》这本家喻户晓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之际写成的,书中记录了他童年的点点滴滴。我以一个晚辈小生的角度来评价鲁迅先生的这本巨著,如果说了以下的话或许有些不敬,也会引起大家的反驳,但是这是我心中的话,如果以如今大师们的写作水品,那些优美的词句华丽的语言,《朝花夕拾》可能比不过,但是,这本书的妙处就在于鲁迅先生用朴实的语言把他的童年有声有色地讲给了我们听,正因为没有过多的文字来修饰,所以读者们会认为它是一本好书,好评如潮。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我想到了我的童年,那些年,我们都傻过、笑过、哭过、天真过。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我们最爱的游戏是捉迷藏;我们会向父母撒娇;我们会聚在一起玩弹珠;我们还会一直问为什么我现在都对我的童年充满留恋,那等我到了鲁迅先生的那个年龄,可能只会躺在摇椅上,回想起我的童年,津津乐道地对着儿孙讲,他们却满不在意。鲁迅先生一切语言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遗。一篇文章的好坏要看字里行间有没有感情流露出来,鲁迅先生把这点做到淋漓尽致,这是篇有血有肉的作品,它会读者想起自己,会联想到自身的某一点,这也是阅读的本质,是所有读者都想体验的,如果一篇文章能让人做到这一点,那这就是一篇好文章,我很佩服鲁迅。

想到这里或许我也可以解决心中的疑惑,朝花夕拾的真正含义,表面上是早上的花傍晚再去捡拾,其实一朵花从早上到傍晚,沐浴了阳光,经历了雨水的洗礼,风的吹打,它早已不是早上那朵没有故事的花朵了,这也好似人,一个人从出生到年老,必须经历很多,磨练很多,使人成长,再到花甲之年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朝花夕拾》读书笔记900字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900字

《朝花夕拾》是一部很好的小说,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回忆散文集,因此还有另外一个书名《旧事重提》,一共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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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在班主任岗位上奋斗了十几年,但总感觉自己与班主任工作的内在要求还相距甚远,时常自惭于班级管理的效率与质量,时常对自身的教育前景感到担忧与慌张。而《与学生家长过招》这本书正好给我提供了与家长过招的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技巧,使我可以借助家长的力量再发力,并提升教育的有效性。

《与学生家长过招》是《班主任工作助手丛书》中的一本。它特别从班主任的家长工作艺术和技巧入手介绍了班主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家长的交流、沟通。本书前三章分别从家长会、家访和家长学校三方面给班主任出谋划策,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开好家长会的艺术和技巧了。书中以有一缕阳光就灿烂为题,写到了开家长会的各个方面,如准备工作、注重的细节、模式创新、会后反馈等等。尤其提到一句话从开学第一天起着手准备家长会,起初我感到很好奇,看完才恍然大悟:用心的班主任从第一天起就开始搜集各项材料,每天发现平凡中的美丽。我想,积跬步而致千里就是说的这个意思吧!

家访和家长学校也在本书中得到详细的阐释。现在,有许多班主任包括我在内不愿做家访,不是因为没有时间,而是认为很难处理与家长的关系,很难拒绝家长过度的热情,所以除了完成学校的硬性任务,自己很少主动家访。可书中提供了许多富有艺术性的家访技巧,让家访成为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特别是介绍的六有原则对我的帮助很大,六有是指有礼、有信、有据、有数、有趣、有度。其次是家长学校的开办与意义,这被单独拿出来作为一章进行阐述。家长学校是班主任不断拓宽家长工作新视角的成果,所以对班主任有着极大的借鉴作用。

本书的后三章是具体介绍与三类特殊家长沟通的艺术与技巧。有单亲家长、有留守、陪读家长、有刁蛮家长等,分别以具体生动的案例层层深入地教给我们与特殊家长交往的方法。这些家长在我班上也有一些相同的情况,所以,它对我以后的家长工作的完善意义深远。

班主任工作,大到学校活动的参加、班级活动的组织管理,小到每一个孩子的纪律、卫生、文明习惯的指引;远到孩子们道德素养、思想品质的培养,近到每天孩子们养成教育的灌输,事无巨细,都需要班主任殚精竭虑、尽职尽责地完成。如果这中间班主任能充分发挥与学生家长过招的积极影响,就一定能提高教育效率,促进班主任工作的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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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台灯,静静地坐了下来,抬手轻轻地翻着从图书馆借来的《朱自清散文名篇》。集子中的第二篇,很熟悉《背影》。初中时读这篇文章内心似乎没有什么波澜,也许已经成了一种惯性的麻木:分段、解析句子、归纳中心每篇课文都进行如此反复地解剖。

夜,有些阴冷。零点。在心里最敏感和脆弱的褶皱处,思绪像断了线的风筝,漂在空中,遥望着家乡的方向,一种无力的思眷。最终,风停了,悠悠,荡了几圈后,慢慢地落在了陌生的环境中。此时,想起了父亲点点滴滴的好,哪怕曾经两者间的空气是如何的静得撩不起些许涟漪,可不管离得有多远,隔了有多久,心中依然无法对经历风雨而日益斑驳的面容只淡然而已。以前多的是倔劲,如果当我七岁后的环境仍未改变的话,也许我的脾气会更冲,而不光是不满时的顶嘴。每次愤闷之后又开始后悔,只不过是一件小事而已。因为年幼的原因,我可以理解。慢慢长大后,才多了一份理性,逼自己客观地凭心而论。父亲没有做过过分的事,他是理性的,母亲是感性的,我的内外就如此继承了。当自己终于有一天认真地体会父亲脸上每一道岁月的刻痕的深涵与辛酸时,我是多么憎恶时间的残酷。纵使,当我们越加抓紧它时,它仍会毫不留情地试图在你身上留下它的痕迹,之后匆匆而去。

《背影》之所以让人产生共鸣,只因它的每字每句都流淌着作者自己最深刻最真切的感动,特别是文中父亲买橘子的片段,作者望着父亲蹒跚的背影,眼泪忍不住扑簌了来。那一刻,我感觉那已不是作者的父亲而已,从他父亲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父亲的影子,感受到了我曾经有过但已模糊的感动。父亲从来不会打我骂我,但会语重心长地训诫我,而我似乎总会多少有些本能地抵触。当父亲说母亲不可理喻时,我是很赞成的。可一旦到自己身上又会不由自主地犟起来,表面越是平静,内心越是反抗得支离破碎,虽然知道父亲是在纠正我错误的态度,提醒我在平时点滴中被遗忘的道理。现在终于学会了由衷地接受。慢慢地长大时,才会深刻明白,才会知道去珍握,只希望不要太迟,没有弥补机会的错失是人生中最沉重的心灵枷锁,特别是在已经意识到的情况下。

在心灵一个宁静的深夜,慢慢地再从小长大一次。真的一次深刻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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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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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夜,我拿出《史记》,翻到屈原贾生列传,用心细读。屈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于是怀石,逐自投汨较以死。读史至此,我不禁闭目沉思,心中隐隐感到屈原那股照耀千古的浩然正气,但更加同情屈原万般悲愤,怀石投江的无奈。

司马迁评屈原之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在过去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在统治者以过分的孝悌忠信来钳制人的思想,以达到巩固其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这种忠诚无疑是极受推崇的。但屈原之志在现今社会中还是否适合呢?还是否有其现实之价值呢?在我看来,值得商榷。

首先,虽说哀莫大于心死。屈原忠而被谤,信而见疑,满腔悲愤成了他自寻短见的动力,但他死了,楚国能免亡国之祸吗?显然不能。但我觉得,屈原既然有寻死的勇气,为何没有化悲愤为力量,重新面对人生的勇气呢?其实,只要屈原能开阔一点,大可放开怀抱,别投他国,觅得贤君,以展抱负。即使此生长留楚地,亦大可隐逸山林着书立说。一来不用爱物之汶汶,二来使自己的才华得以保存。何乐而不为?须知道,即使当世没有明君,难道以后就没有明君吗?即使自己有生之年不能振兴楚国,但只要他的精神与才华能流传后世,那么楚国还有一丝中兴之望。可见,投江自尽实属不智之举!

屈原之所以不智,究其原因,全是愚忠作崇故。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就是这样的道理。我觉得愚忠二字不但害已,还会误人。正如当年忠孝两全的岳飞,他明知自己遭十二道金牌调回京师定是凶多吉少,而且又知道自己一死,金国铁蹄势必重踏中原,蹂躏苍生。若他不是执着于忠之一字,我想历史也会改写,南宋百姓也能享得太平之乐了。

虽然说忠于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天职,但忠于的是国,而不是那施政不善、导致人民生活不稳定的当权者。所以我们可说,屈原的忠诚无疑皓如日月之辉,但他并不算是忠于国家而是忠于那个易受小人之间的昏君楚怀王,由此可知愚忠是不智的,在当今社会就更不合时宜。理智的忠诚是愚忠的蜕变与升华,这才是人们值得仿效与推崇的美德,这才是为国家民族谋福祉的刚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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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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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始终都是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的。

《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不过我想,在童年时的我们或许是最纯真善良的吧!不管怎样,与阿廖沙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我们就与阿廖沙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并且更多想要的东西,但是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过自私吗?

是啊,我们经常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而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这种日子过久了,心里自然不觉得不是滋味。而阿廖沙那个年代呢?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有时也会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难道他们身上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吗?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反而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然而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

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童年属于我,同样也属于你。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如果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我们的父母了。而且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和奢求,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而是学会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当我们走进了校园,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并且吸取更多而且更好的知识,我们在不断地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慢慢走向成熟。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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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有温情的一面,即便是燃烧着野火的龙应台。散淡的文章里,把浓浓的亲情深埋在字里行间;随意而写的闲适中,把台湾的风土人情传递了出来;即便写的只是家里的日子,还是在不经意间把一个大家的深刻隐约的显露。

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没有浓墨重彩的去扬厉爱深爱切的感受,只是随手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然后,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貌不惊人的文字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默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写亲情一般都回难以自持在浓的化不开的情感里。但是,《目送》不会让你如此,即便笔者的母亲脑萎缩不认识自己的儿女,但是你也会在作者那智慧而又充满爱意的孝顺中,看到灿烂的人性,把你温暖的留下含笑的热泪。书的最后写到作者的父亲埋葬故里,族人把这个从台湾回来的孩子按照当地风俗荣光下葬。你会为乡里人们那打不断的骨肉相连而浩然落泪,那是自豪的泪,交织着民族大义的泪。一句,族人们就像迎接自家里十几岁走丢的孩子一样的,在几十年后接来了从台湾回来的骨灰。你不能不为之动容!

合上书的时候,你的思想会在那一场葬礼的轰轰烈烈中升腾,从一个人的爱,到一个家的亲,最后阔达到一个中华民族的分合。你会忍不住想,哪些走丢的优秀华夏儿女,又有多少,又会葬身何处呢?扼腕叹息里,桑梓依旧在,青山永不老。

这就是大家的文笔,不着痕迹里,就写出了大视野大境界。

有时候,甚至,你都会读的心不在焉。或许,这是两岸下笔不同的思维所决定,但是,你的思绪还是会不绝如缕的随同文字勾勒的人情去起伏。

散散的文字全然不似作者火力凶猛的杂文,文字所及,依然能抵达文化深处的基因,即便是写生活里的点滴和琐碎。你可以从另外的世界里,看到他们社会里的风情,也能清晰的对比出我们自己生活里的各种劣根,甚至你还能看到制度里的黑洞。不避讳能直言,在温情的文字里依然能真实的传递批判的力量。

刚猛而深刻犀利的龙女侠,在《目送》里回到生活的真实烟火,用随意即兴的日子,淡然的描绘出我们共同的亲情。做起了孝顺的女儿,回到了碎所里的母亲。做女儿,那般温润智慧;做母亲,一样絮叨,一样在代沟前耸肩表达深广的无奈。

这就是真实的目送,这就是我在稀稀疏疏的文字里读出的感受。

目送,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子女,让我们共同去经历,一起去相互目送,一起相互慰藉,在这浅长而又深邃的日子里,在亲情的温暖中,在这浩茫的人生里!

最后,感谢《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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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本书读了很长时间了,作者的简介大致都以忘却。但这本书的内容,主人公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写一些随感性的东西吧!

――题记

说实话,在我读过的书中,大多在脑海中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有这样一本书,只要一打开,便会摆脱了书那种单纯的形式,使之融入到你的生命,恰似一朵美丽的花,即使凋谢了,记忆中仍久久的萦绕着它的芬芳。《简爱》就是这样一朵美丽的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个译本,是因为我始终觉得真爱、挚爱都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本白开水,就好似农夫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独自一人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一直都幻想着自己能迎来一种爱,如简和罗彻斯特一样冲破年龄、财富和地位的障碍,可以超越时空达到心灵感应。简,最终以坚强的品质,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幸福,更树立了自己高大的形象:自尊、自爱、自强。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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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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