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国庆期间,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在此分享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篇1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

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

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篇2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篇3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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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名著读书心得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英勇善战,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机智,我应该学习;刘备的定了目标不放弃,我更应该学习,在此分享2000字名著读书心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00字名著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2000字名著读书心得篇1

《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

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

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

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

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

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000字名著读书心得篇2

《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2000字名著读书心得篇3

《三国演义》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等等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婚姻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活剧。

这样的心机,在如今又和偿没有。商家绞尽心机,赚消费者的钱;骗子费尽心思,骗取他人财物。人们可以看见:贪欲和权势欲如何主宰了社会中兄弟、夫妇、朋友等关系。人们甚至为了钱财,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偷取,杀害。所以奸诈狡猾的有心机的人,必将成为权势的佼佼者。但是,心机是需要无心机来衬托的。如果每个人都那么奸诈狡猾,世界怎会太平呢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描述了三国时期的局面。自从董卓被杀后,整个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皇上,刘备、关羽、张飞为了恢复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助,他们一连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一心要得到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识破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人和大将周瑜,又打了败仗。可好景不长,不久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死了,很快,诸葛亮也死了。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领。

我想:刘备的志向是远大的,他的行动也是迅速的。他只要找到了目标,就全身心的投入了,不怕任何艰难险阻,都要达到目的。我联想到了中国的体操王子李宁,说起李宁人们总说他是个不平凡的人,但李宁自己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认定方向后决不动摇的普通人。他相信,凭着顽强和汗水,心态和适应能力,无论做什么都能取得成功!退役后,李宁转向了新得事业:组建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有人问李宁:经商和体育,哪个更轻松,更愉快 李宁说:要做好,哪个都不轻松,不过我总是很愉快。不错,无论在那里,李宁始终保持愉快的心情。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英勇善战,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机智,我应该学习;刘备的定了目标不放弃,我更应该学习!

2000字学生读书心得


通过读书,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在此分享2000字学生读书心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00字学生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2000字学生读书心得篇1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学习心得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高尔基自传体小说部,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描绘了一个半孤儿(阿廖沙父母双亡)怎样奋斗,在社会上艰苦生存,并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经历。

1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大口地咀嚼着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1892年,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高尔基曾说:他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比任何人都更要感激他。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今天读了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余秋雨先生认为,王圆箓是敦煌石窟的罪人,是历史的罪人。他从外国冒险家的手里接过极少的钱财,让他们把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一箱箱运走,造成了一个古老民族的悲剧。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2000字学生读书心得篇2

《平凡的世界》

许多人都喜欢用平凡这个词来描述自己,用它的反义词伟大来形容他人。的确,在茫茫的人海中,我们每个人只是海中的一朵小浪花,看似渺小,但并不代表不重要。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正是通过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以孙少平等人位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在复杂的矛盾纠葛里所展现人物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i1766.com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2000字学生读书心得篇3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事实证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都可以做到优秀。我们更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怨天忧人。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读书,是进益的过程,热爱读书,能让我们成长和进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感想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从懂事起,我就一直与书打着交道。时至今日,若问我:到底读过多少本书?教过多少册书?或者曾经买过多少本书?我真的说不清楚,因为我压根儿就没统计过。但是有一本书,我却记得清清楚楚。

我小时候,小学的学制是五年,不像现在是六年。可能是从小受兄长们踏实学习的影响,我的学习一直不错。那时大哥在学校教书,每天晚上,我和大哥来到学校,大哥在煤油灯下备课,我也在煤油灯下读书学习。每天,大哥都给我布置有任务,既有复习当时学过的,也有提前自学高年级的,不懂的地方,大哥就给我讲,既有抄写佳句美文的,也有演算数学习题的,当时,像我这种情况的学生为数不多,所以我学的比一般同学要好。因为学得好,大哥决定让我跳级,又怕跳级影响我的学习,于是,四年级我上了一学期,第二学期我就上五年级。这样,小学总共五年,其实我只上了四年,这在当时算是村里的一条新闻。现在回忆起来,今天我能站在讲坛为人师,能在报纸上发表大大小小几十余万字的东西,这个工劳应归功于大哥。

二哥的学习不错,高中毕业以后,考上了高中专,然而命运捉弄了二哥,因为体检查出是色盲,二哥的理想便没能实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便没能改变。但二哥不气馁不悲观,而是鼓起勇气积极地面对生活。此后,二哥对我的学习更加的关心。记得有一天二哥做饭,我给烧火。我是一边烧火,一边看一本叫做《沸腾的群山》的长篇小说。二哥看后,一把夺过来扔向门外,我可能觉得书扔了可惜,又捡了回来。二哥以为我还要看,便脸红脖子粗的把我训斥了一顿,因为那个年月的考试内容,大多与书本有关,二哥生怕看小说影响我的学习,所以反对我看与课本无关的书。现在回想起来,我并不是多么地有天赋,那时我每次考试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与二哥的严格要求也不无关系啊!

责任制刚刚到户那一年,我们家分了好多白萝卜。萝卜太多,吃又吃不完。眼看到了腊月,父母建议把萝卜卖些,变成现钱贴补日常零用,搁坏了也可惜。卖萝卜的那天,二哥拉车,我在一旁协助。我的主要任务就是:肩上搭条绳子,上坡了,我就弯起腰来,把绳子拉直,以减轻二哥的负担。下坡时,我就把绳子拿在手上,和二哥同时步行。过去,从家里到安康,不是坡的就是弯,直线距离和现在并未改变,但无形中路程却远了很多,加之路面不平整,坑坑洼洼,尘土碎石遍地。现在进城感觉很方便,过去进城走路,一走,就是大半天呢!

那天,我和二哥凌晨三点就起床,起来后,就在黑窟窿冬的夜色中沿着安恒公路踽踽前行。到达安康以后,天已大亮,那一回,也是我平生第一回到安康。因为是第一次到安康,我惊叹它的热闹它的繁华,傻不叽叽地,十足的一个乡里娃进城有的只是发痴!二哥呢,就开始卖萝卜。不知是我们的萝卜没有看相,或者是人们的手头不宽裕,总之,萝卜虽然卖的价钱很便宜,我清楚地记得是五分钱一斤,也有卖二分的,但很不好卖,拉了满满一车萝卜,卖了几个小时,眼看太阳都西斜了,车上还剩了半车。到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几乎没有人问津了。二哥对我说:你就在原地,不要走动,看着车子,我去趟新华书店,一会儿就回来。

半个小时以后,二哥回来了。见到我以后,他平静地对给我说:我给你买了一本书,回家好好复习。我接过来一看:三十二开,三百多页,封面深蓝色,二块五元,是小学数学总复习。今天看来,二块五毛钱,几乎算不上什么钱,然而在那时,二块五毛钱却是一大笔钱呢,尤其对于我们那个吃饭人口多又没有来钱路的家庭而言,二块五毛钱,可以用来买很多的生活必需品呢!一刹拉间,一股暖暖的东西在心里升腾,一股暖暖的东西模糊了双眼

本来我学的就好,加之有了二哥给我买的资料,我复习起来就更加的方便。在那年的小升初考试中,作为全乡唯一一名跳级生,我取得了总成绩第一的好成绩。那时,不少人认为我是天才。邻里乡亲们遇见我,就议论:那娃子天生就是学习的料!升到中学后,有的漂亮女生打听到我以后,是愣着看看我,还向我投来了敬佩的目光。

每当我回忆起往事,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我就会想到那一幕,想到那本书,就会想起二哥!二哥现在虽然不在了,但每当想起那本书,我就会想起二哥对我浓浓的关心和爱护!我就会想到一句话:困境中的爱护是刻骨铭心的!于是生活中,无论是谁有了困难,只要我遇到了,我会竭尽我的所能,哪怕是一点点的帮助。

难忘那一本书!是那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情。

读书心得感想范文

上小学时是家里有台黑白电视机就非常了不起的岁月。可是当时的电视只有两个台,且只在下午七点到九点半反映。除了看书基本没有其它的娱乐活动。二三年级的我识字不多,父亲就从新华书店买来那种两毛钱一本的小人书,除了封面外里面的插图都是黑白的,类似于现在的手绘本,图的下面配得是文字,《杨家将》《岳飞传》《封神榜》《三国演义》是那时最常见的读物。有本小人书是《小霸王》里面讲述孙策的故事。读到孙策挟死一将喝死一将不由得仰其神武,看到孙策太史慈对战三日深觉英雄相惜的胸怀磊落,最后,更是为英雄未死于沙场对敌却亡于小人算计而深感惋惜。潜移默化中,爱国情怀英雄气概就在那时生成。

到了中学,不知怎的迷上了武侠小说,《金手书生》《武林三小》《凤栖昆仑》这些大致情节至今还能记得,边看书边设想里面的情节,特别会留意来往的人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描述的武功盖世身怀绝技的高人,这样自己好三拜九叩请求收为徒弟,还设想师父不允定当长跪在其门外三日三夜不吃不喝感动到他为止。武功是没学到,勤学苦练持之以恒匡扶正义扬善除恶浩然正气却常驻心尖。

高中时代整个是以学习为重的三年。闲时虽然有限,可还是受电视剧播放的影响看了《在水一方》《紫贝壳》《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这几部书,对于琼瑶的书留下的只有:人性至善、社会至纯、人物至美。对于金庸的文字却多在揣测、探究,会找出一堆书查找终南山的真实所以地,查找宋、辽、金、元的王朝更替,对金老经、史、子、集、佛等知识涉猎之广所学之丰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声息里自己也触碰了这些悠深文化的门槛。

大学年代,受学中文的姐姐的影响。从《圣经》《基督山伯爵》到《红与黑》《飘》,从《年轮》《废都》到《平凡的世界》《穆斯林的葬礼》,凡是中文系学生被要求的必读篇目我一本也没拉下。《牛虻》让人感受到革命党人的坚强和坚持,《活着》使人感叹人生的压抑和无奈。不知不觉西方文字的冷僻苍凉和白话文的浅显易懂在写下的文章里都留下的是对人生的拷问。

现在的我,就着春光爱看小径红稀,芳郊绿遍的词句,趁着夏风去找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的诗篇,更多的时候是和女儿一起吟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读书心得感想

一晃之间已经是二十出头的年龄,读了十几年的教科书,做了数不清的考卷之后终于步入了工作岗位,在这刚刚事业起步的年岁里,我享受着亲人尚且身体健康,身边又无牵无绊的幸福生活。又因为独身一人的自由,我没有着急脱离一身的书生气,工作闲暇之余的读书时间仍然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即使是在偏远的山区施工一线,我的桌上总会放上几本书,以书看天下,以书看人生。毕淑敏曾经在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我同样认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我们需要的不只是物质上的无忧,家庭上的美满,更多值得关注的是精神上的富足。

若要谈读书的感悟,我所读过的书籍数量远远没有破万卷,在所读的深度上只算得上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罢了。但我对于读书的热情并没有因为以上所述而减少丝毫,读书是一项不需要特殊环境或同伴就能进行的活动,是每一个现代女性都值得拥有的属于自己的神圣殿堂。在这里我想试着谈一谈自己关于读书想法,若能带动起哪怕多一个人热爱上读书这件事,那也是很满足的。

读书是享受

首先,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享受。这里所谈的读书并非读教材,教材是传输考学或仕途所必备知识的书本,是我们不得不读的书,读这种教材当然不说什么享受了,只要能把书中的知识点搬到考卷上就好。这里我要说的书是所谓的闲书,这些书也许不能帮你拿满分,也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但它会像夏日午后的一杯凉茶,冬日枯枝上的一芽新绿,使你的生活变得更惊喜更充实更精彩。

在很多时候,我同时读着好几本书,那些书就像我心情的标签,是具有不同色彩的风景。烦闷的时候,读一读《雨季不再来》,让奇女子三毛带我抛下一切卷起书笔随波逐流;无聊的时候,抓起一本东野奎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读剧中情节的跌宕起伏,主人公与案犯的寻影迷踪;周末下午闲暇的时光里,端起一杯香浓的绿茶,拾起一本《伦敦塔集雨人》,与主人公共享集雨时心中的窃喜和释放。读书无关乎专一和执着,更在于兴趣,重要的是要抱着享受的心态去拥抱文字。

为乐趣而读书

有朋友曾经问我:你是怎么培养起对这本书的兴趣的?我也想像你一样读它,可我觉得乏味。我一时觉得诧异:你为什么强迫自己去读它呢?如果觉得乏味,那就立即搁下吧!而我只是读了想读的书罢了,并没有去刻意培养对它的兴趣呀。

每个人对于书都有各自的品味和感触,每个人选择所读的书也跟自己的经历有关,你心爱的书不一定会带给别人同样的感受。而历经时代的变迁,文化的更新换代抹去了很多著作原有的神韵,即使是被称为名著的著作,现在也有很多人没有拜读过。你不能强迫所有人去读,也不能勉强所有人都欣赏,如果他们用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书页,那么这种负担无形中搅浑了读书的意义,不读也罢。世界多变而恒永,文学孤独却自由。我们就不要给自由的文字带上沉重的脚镣了。

读书的乐趣

读书给人带来快乐,而所有快乐的本身都是很好的。

我是喜爱买书的人,因此对于我来说读书的乐趣从买书就开始了。不管是实体书店还是网购,我执着于纸质书籍。若在实体店,行走在书店的木质书架之间,寻找最钟意的名字,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翻开目录页,大致掌握了整本书的思绪脉络,然后随便翻到书的某一页读上一两行,如果觉得不合我的胃口,那就立即搁下了。遇到一本心爱的好书不易,就如同谈恋爱一样,既合了眼缘,又通了心意,心中自然是充满了幸福感和满足感的。

一本书的内容虽然是有限的,但在思想上的创造力是无限,读书能读出黄金屋,读书能读出颜如玉,在拥挤嘈杂的火车旅行中,戴上一副耳机,翻开一本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足以在1932年杭州的桂花树下轻松的消磨掉几个小时的时光了。

读什么书有用

读书的本身就是一件放松身心、开拓视野的事情,因此不管读什么书都是有用的。

有人会用有用无用来衡量一本书的好坏,那就闹笑话了,如果这么衡量,那有什么书比物品的说明书更有用?说明书岂不就是这世间最好的书了?世间并无无用之书,只有无心读书之人。在阅读之中必然能汲取自己所需的思想、词汇或感悟,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长河里尽情畅游,开拓视野。

在选择读什么书的时候,一本畅销书可能还不如一本合眼缘的书,畅销并不代表它适合你,文学评论家的言论也只是一家之谈,评论家也有自己读书的偏好,即使秉持着公正的目光也难免有所偏颇。如果你总是读着不感兴趣的书,那还有什么能支持你继续读下去呢?

毕淑敏说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对于我们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来说,围绕着家庭、工作开展的生活最需要的难道不就是它吗?在读书的短暂时间里,让我们暂时忘却令人头疼的工作,中断琐碎无止境的家务活,抛开与这个世界无谓的争吵,享受一番精神的按摩吧。

《童年》读书心得感想


读了《童年》,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在此谈谈读书心得感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童年》读书心得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童年》读书心得感想篇1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感受到了高尔基的悲惨遭遇,觉得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因为高尔基 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有一次,我妈妈向别人买了二十几张游泳票,中午,妈妈骑自行车送我回去奶奶家吃饭,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把这十张游泳票给姨妈,我到了姨妈家的时候,我就顺手把游泳票给了姨妈,转眼就跑回奶奶家,忽然,姨妈打电话给妈妈,姨妈说:怎么这些游泳票少了这么多的?妈妈问了问我,说:不知道,我女儿说她没有拿。姨妈奇怪地问:这么现在才只有五张啊。妈妈重复地问了我好多遍,妈妈说:不知道。妈妈用安慰的对我说:你有没有拿到啊?怎么姨妈说会不见了的?我哭着说:我反正没有拿,你不相信我就算咯。后来,姨妈打电话对妈妈说是姨丈拿,妈妈后来向我说了对不起,我也说了不用了。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童年》读书心得感想篇2

今天语文课准备给学生讲述第四组的课文,这组课文讲述了很多童年往事,看到课文中孩子五彩缤纷的童年,脑中忽然浮现出一个苦难孩子的童年,那就是高尔基笔下《童年》的阿廖沙。

《童年》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小说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该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童年生活,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小说讲述的是高尔基小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然而高尔基的童年,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童年》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美好的!幸福的!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很好诠释!

《童年》读书心得感想篇3

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

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段落选抄:此时此刻,我就会产生一些特别纯洁的、飘忽不定的思绪,但这种思绪是细腻的,像蛛网一样透明,很难用语言表达清楚。它们往往是突然爆发,马上就像陨星似的迅速消逝了,在你心中留下莫名的忧伤。这有时会使你得到安慰,又令你惶恐不安。这时你的生灵在沸腾,在融化,渐渐形成一种终生不变的形状,于是你的心灵的面孔就这样产生了。

《童年》读书心得感想篇4

《童年》读书笔记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着名的作家高尔基。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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