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社会控制》之读后感1500字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和社会控制》之读后感1500字 ”,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翻开书的目录,浏览一遍,在心里猜想,读完这本书我大概会有些什么收获。这本很薄,但是书不在厚。短短的六十多页,讲述了为什么需要法律,法律是什么,法律的任务以及法律的价值这四个问题。看过之后,技能培养我们对法律朴素的认识,又能引起我们对法律本身的简单的理性思考,看完之后也不会觉得累。

书一开篇,作者就从希腊开始梳理在法学上的各种思想与主义。哲学,法学,哲理法学,法律哲学这其中的一个个概念,各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确实是我不能驾驭和理解的。

在书中,作者写到这样两句话,无论我们把文明看成是事实还是观念,我认为它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的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是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文明的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的。我所理解的是: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以文明是法律的科学的出发点,而法律是对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但是这种对人类内在的或是本性的支配力到底是什么,是怎么样产生的,它是怎样得以保持、促进和流传的?之后有给出答案,这种支配力是直接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施加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从事发社会的行为,也就是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就是道德、宗教和法律。今天,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行使。它的最后效力依赖于专为这一目的而设立或遴选的团体、机构和官员所行使的强力。它主要地通过法律发生作用,这就是说,通过被任命的代理人系统的和有秩序的使用强力。所以在庞德看来,法律的依赖于强力,强力的行使者为社会政治组织。

第二章作者讲述了法律是什么。作者认为从纪元六世纪希腊人来世考虑这些事情以来,什么是法律就是一直是一个争论的题目。许多东西曾发生作用使这个问题成为一个困难的问题。但是困难最重要的根源是历史上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都曾使用法律的名称,给人们讨论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告成了很多混乱。因此,人们都曾试图用其中的一个来解释这三者。如果这三种意义可以可以统一起来的话,最后就用社会控制的观念加以统一,并分析了有效法律行动的局限性,得出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它就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的结论。

第三章作者主要讲述了法律的任务。他在里面有这样一段话:一个法律制度通过下面一些列办法来达到,或无论如何力图达到法律秩序的目的:承认某些利益;由司法过程(今天还要加上行政过程)按照一种权威性技术所发展和使用的各种法令来确定在什么限度内承认与实现那些利益;以及努力保障在确定限度内的被承认的利益简单来说,法律的任务就是通过保护利益来调节利益冲突。利益又是什么呢?庞德在接下来有解释了利益同时又把利益区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三类。

第四章最后一章作者讲到价值问题。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但是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避免的,因为即使是最粗糙的、最草率的或是最反复无常的关系调整或是行为安排,在其背后总有对各种互相冲突和互相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这种准则可能仅仅是保持和平、保持社会现状、促进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或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或是经济阶段的自我利益的实施。

一种文明的理想、一种把人类力量扩展到金肯呢个最高程度的思想、一种为了人类的目的对外在自然界和内在本性进行最大限度控制的理想,必须承认两个因素送我控制:一方面是个人的主动精神,个人的自发的主张;另一个是有秩序的,组织起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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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宗教》之读后感1500字


作者伯尔曼以时间为重要的纬度,以对西方整体性危机的解决为目的, 以法律与宗教的历史、传统、发展、延续等实现了其基本观点的论述:法律与宗教并非二元对立;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辨证统一;真正健全的社会是以健全的法律和健全的宗教为要的。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是在他1971年的一系列公开演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作者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领域。尽管这两个方面不容混淆,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械僵死的教条。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面对着60年代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社会问题,伯尔曼认为西方人所面临的危机并非法律的过度神圣化或宗教的过度律法化,即二者过分一体化的危机;而是相反,是它们过于分裂化的危机。因此,需要使二者重新融合,才能使法律真正被社会所信仰。

西方的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我们并不陌生,当研究西方法律制度时,决不可忽视宗教的重要意义。韦伯在其《儒教与道教》一书中,分析了中国的宗教与西方的不同,并指出这是中国何以无法滋生现代资本主义及法律观念的重要原因。然而,伯尔曼则认为世界各国在宗教与法律的关系本质上并无不同, 即使在中国,法律也曾被信仰(或者程度不同),而这种信仰借助的乃是儒教及传统的伦理。

伯尔曼强调法律不仅仅是规则和概念化的存在,法律还应是人们之间一系列关系;法律不仅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也是终极目的和生活意义的一部分。法律不应只落俗与惩罚性和救济性手段的工具论,而应成为一种信仰,如其所言:法律若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如果只片面强调法律的惩罚性,在中国这个法制还不健全的又崇尚因果报应的社会,当一种不利行为得不到相应的不利处分,则人们转而会对超验价值抱以希望,长此以往只会使社会退而求其次地形成一种对犯罪的憎恶以及对痛苦的漠视的惯常心理。这种法律神圣性的缺失,无疑使中国及其中华法系的法律系统、法律制度存在一种固有的实用主义价值,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律与宗教过分趋向一体化所致。对于这种一体化的趋向还得结合西方社会整体性危机的实质来分析。这种整体性危机的实质是宗教与法律的二元分裂;而我们所面临的具体情况却与其大相径庭,法律与宗教的功能与价值经常发生紊乱与挫位。因为宗教总和信仰有涉,而我们国家的国民信仰从存以功利主义心态对佛教和道叫的所谓信仰,以及当今以实用主义心态对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无不透漏着这样一个信息:法律的令行禁止并不意味着法律以内化成终极目的和生活意义的一部分,而只是出于方便之需或行事之要的功利心态。

《人生》之读后感1500字


读完路遥的《人生》,我第一感觉这分明就是司汤达《红与黑》的再版嘛。《人生》中的高加林和《红与黑》中的于连,这两位主人公都出身寒微,他们胸怀抱负,勤奋好学,才华过人,相貌英俊,颇得女子垂青, 又对现实不满,桀骜不驯,自傲、自尊又自卑。他们的第一次恋爱对象巧珍和雷纳尔夫人都是真善美的化身,但是他俩为了理想,为了更远的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所爱,分别爱上了对自己人生发展有利的黄亚萍和玛蒂尔德,妄图攀着女人的石榴裙往上爬。到最后,二人都忍受着良心的煎 熬,并一无所有。

其实,想了想,两位主人公又有所不 同。首先社会背景不同。社会背景对他们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影响。高加林生活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巨变的大幕刚刚拉起;于连生活在法国封建社会末资产阶级革命初 期,各种思潮涌起。两者类似的是,都是在社会急剧变化中的环境里。其次,于连在自己疯狂追求私欲,并抛弃道德后又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最终走向人生的自我毁灭。 就我个人感觉,虽然说合理的个人私欲也没有错,但于连的追求,理想成分少,私欲成分多;高加林也有私欲,但理想成分多一 些。你不能说高比于好,因为在当时的时代下,二者都是时代的典型人物。这是历史的局限性,而不能完全归结于个人身上。高加林在浮浮沉沉之后又回到了人生的原点,巧珍也嫁人了,貌似满目伤痛。一个在别人眼中出卖良心的人,是为人所不齿的,但农人淳朴的心又很快接纳了他,他找回了自己的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还想说说巧珍及其所代表的 一些人物。他们或许没有文化,或许看起来很土气,但他们真!他们坚强!他们身上洋溢着人格的芬芳。那是一份淳朴而伟大的 感情,他们的爱没有局限 性,不会因为 物质的变化而改变。他们才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怨无悔的人。写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文化程度不高,脾气很火爆(现在她的脾气被我这么个儿子磨得温柔了)的人。据说年轻时很漂亮,嘿嘿,当然现在也不老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形象。 我的父亲常对我讲,别看你我文化程度都比你母亲高,知识、思想都比她丰富,可真要是比起为人的那股子真,那股子对家人的纯净与无悔,你我差远了。当时一听也只当笑谈,现在想起,句句真言。是她在我心灵最困苦的时候,别人都认为我不好的时候,耐下性子, 听我这个混球絮絮叨叨,使我逐渐从心灵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她这种美好的品质又常为我所忽略,只记得这老娘们,嘿嘿,天天没完没了地和我斗嘴。现在想想,和老娘嬉皮笑脸逗逗闹闹的时光真是美好啊。想起一句话,大意是:知识的丰富与良好的品质是不一定成正比例的,这话放在我妈身上很合适。

再回到书上,我觉得路遥的这个结局很好,留给我无限追念,给我的感觉是一种开阔。就像黄永玉说过,走路在一个坑上摔了一跤,就要在这个坑边骂它一辈子吗?也如同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人生没有唯一,不要给自己加牢笼。得到时要珍惜,失去时,也没必要过分悲伤。

当然,最重要的是在自己的人生奋斗过 程中,万不可耍小聪明,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老是倚仗自己会沟通,不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多事,不要有过多的功利考虑,结交你、认识你,天性使然,同气相求,不为图啥,但到后来你有条件,真帮了我大忙,那么我就感激你。这两天,读多了黄永玉的书,还要引用他的话: 我这一生感激两件事:一认识了许多好人, 并在他们温情下灌溉我的成长;二读了很多好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独立的信仰。是啊, 这样的话,人际关系又怎会是负累呢?分明是力量的源泉啊。

还有,我从小在城市长大,每次父亲让我回农村老家看看,都跟上刑似的,觉得和他们没啥共同语言。其实我辜负了多少乡情啊,想来,不免怅惘。以后还是要多回去看看,因为祖辈的根在那里,没有他们哪来的我呀。

最后以张元济先生的一句话结束本文吧: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罪与罚》之读后感1500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

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

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

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

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长征》之读后感1500字


长征犹如一座丰碑,光辉地矗立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史册中,成为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奋图强,坚忍不拔,积极向上,战胜任何困难的精神力量。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长征锻炼了中国共产党,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正是凭着长征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才战胜了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创造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人间奇迹,使中国革命的局势转危为安。有了长征的伟大胜利,才有了后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长征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懈奋斗。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我党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做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几十年了,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抚今追昔,共和国的沧桑巨变令人感慨万千;继往开来,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呼唤着我们继续前行。传承长征精神,就是要坚持艰苦奋斗,百折不挠。艰苦才能磨练人,造就人。青年要时刻铭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长征精神自省,谨记红色革命的优良传统。

我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当面对先辈时,我们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许多红军将领都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劳苦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枪。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就刻在了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和学习,更是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看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殿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反动派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是一座精神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倍受鼓舞。

在漫长的历史与文化的进程中,我们的民族有着很多辉煌的过去,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是历经沧桑后的繁华。

长征,你使中国更辉煌。

《1984》之读后感1500字


《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出身英国中产阶级,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年少时仍接受了良好的学校教育。即使没有上大学,但是在其后接触贫下百姓时,仍受到身份阶级的排斥,因为在那时的英国,光从口音上就有了阶级之分。而正是这个走不如上层社会,也融不进下层群众的人,却以及其睿智的眼光窥见了极权主义的萌生,并写出了一部被誉为二十世纪政治预言的经典之作的书《1984》。

符号为1984的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书中的极权主义没有甚嚣尘上,这是我们庆幸的东西。但是世界范围内的极权主义,却以不同的形式在各个国家上演,并且至今未绝。极权主义便是一国内一家独大的局面,它掌握了现代政治的统治手段,包括政治组织、社会生活、舆论工具、艺术创作、历史编纂,甚至个人思想和隐私。书中描绘的极权主义是一种极端的、变态的发展状况。作为政治最高领袖的老大哥被人奉为天神一般的人物,好像每个人的忠诚都应该毫无保留的奉献出去,以至于以它为代表的一切事物都能够被人理解。城市的各处张贴着他的头像,他那张留着黑胡子的脸便从每一个关键的地方向下凝视。

在书中的那个社会有一句口号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这是当权者向所有人灌输的思想。国家不停地打仗,因为世界需要的和平就是战争不断;当权者对下层人民的奴役是理所当然,这就是在为他们创造自由;知识和文化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上层社会引导发展,下层人民的无知即可推动这种发展。一切我们觉得荒谬的东西,在那个极权主义鼎盛的社会里都顺理成章,因为他们的生活只有一条原则服从,他们的信仰就是忠诚于老大哥,即使只需要看到他的画像。

为了维护统治,他们在各处安装电幕,一种可以接收和放送的工具。让这些生活的居民知道你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是有人听到的,你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除非在黑暗中,都是有人仔细观察的,即使这种全面监视实施起来有难度,但是人心上的那道坎就会让每个人都谨言慎行。掩饰你真实的感情,控制你脸部的表情,大家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他们就是这样生活的,恐惧,是当权者利用得最好的武器。

极权社会里的统治者秉承着这样的原则:谁控制过去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就控制过去,极权主义者可以凭着自己的喜恶去破坏伦理、控制思想、剥夺自由、扼杀人性、捏造和篡改历史,他们认为过去并不客观存在,它只存在于文字记录和人的记忆中,于是他们拥有庞大的机构为他们篡改历史,以使所有的文字记录都无一例外的表示他们的决策从来就是最正确的,而在他们的统治下社会进步迅速,至少从文字记录上来看是那样的。如果某人的记忆不符合文字记录,那么他必须修改自己的记忆,而不是质疑是不是过去与执政者说法不一致。这就需要人们学会双重思想。

所有人都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却扯着一滴水不漏的谎话,同时持两种相互抵消的观点,明知互相矛盾而仍都相信,用逻辑来反逻辑。一边表示拥护道德一边又否定道德,一边表示民主的办不到的一遍又相信党是民主的捍卫者,忘掉一切必须忘掉的东西而又在需要的时候想起它来,然后又马上忘掉它。双重思想要求所有人有意识地进入无意识,去改变我们的认知,而后又不能意识到刚刚完成的催眠。虽然很困难,但是为了老大哥,所有人都必须做到。

当所有人长时间接触这些思想,受着这种禁锢,许多人都开始信仰着当权者灌输给我们的一切东西。新一代的人成长在革命后的世界,并且不知道有别的世界,把党视为万世不易的东西,就像头上的天空一样,对它的权威绝不反抗,只是千方百计的加以回避。极权主义便更加根深蒂固,因为人民已经不会反抗了。这样的一副政治图景显然给执政者带来极大鼓舞,而对于普通民众却无疑是一个噩梦,为了避免其发展壮大,人民要学会反抗一切有悖于人性发展的东西,不要惧怕权力的压制和暴力对待。

《家》之读后感1500字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我在初中的时候就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依旧久久不能平静。我的心在激荡,我的思潮在涌动,我是在悲愤与惋惜中纠结和叹息,实在是在难过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我生活在如此美好的时代,相对于那些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的人们,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那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打破了旧社会的桎梏,一个崭新的时代随之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有人认为,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而我觉得觉新这样的人懦弱,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也理解他,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下,他的思想,他的行为,都已失去太多太多。活着,只是机械的活着,看不到光明了。

有人认为,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 而我看来,他的幸运还是源于他自己的争取,一个人,只有自己不放弃,才能有信心去克服各种困难,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才能最终收获幸福。

有人认为,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觉慧,因我个人觉得,他还是思想不成熟,他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在这件事上,我是相当的气愤,相当的难过,相当的痛心。但令我感到欣慰的是觉慧后来反抗了,为他自己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的爱情还会有最初的美好吗?他的人生是否有遗憾呢?我想,在他心里,会一直有个阴影吧。那个黑暗的年代,留在岁月的遗迹里,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力量,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对未来,对生活都充满了向往和憧憬。

只要心中还有梦,,未来并不遥远。

珍惜现在的生活,为美好的明天不断努力和奋斗!

朋友们,一起加油!

《礼物》之读后感1500字


历经一段时间我读完了《礼物》这本书籍,读完它后使我掩卷沉思、受益匪浅,让我从中学到了无尽的做人道理。《礼物》是我们系在读书明志活动中推出的一本书籍,作者约翰逊博士继《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又一佳作!使我对奶酪的香味仍记忆犹新,它告诉我如何去面对我力所不能及的情境,对千变万化的情况该做出什么反应,又该怎样直面我们的未来

如今我又读了《礼物》,刚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一个简短易懂的寓言故事,文中提到的那份世界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把握现在,想过去学习并着手创造性未来明确目标,再细细品味才能领悟到其中的真理!所谓的礼物就是真理,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让每一个人领悟到其中的真理。在现在里生活,在 过去中学习,制定未来的计划。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社会里,《礼物》会帮助我重新发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真谛。和故事中的年轻人一样,你也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最重要的礼物,亲身体验追求自我!我们总是苦苦的追寻礼物,却往往忽视了自己早已拥有的礼物:无形的此时此刻,才是最珍贵的。当你会心投入你正在做的事情时,你的心就不会游离不定。你享受生活,你就会更加快乐,办事更有效率。你下决心只关注那一刻发生的事情,那种集中和专注将带领你走向成功。

人生最珍贵的礼物就是:把握此刻!

这是一个追寻礼物的故事,也是一个年轻人的成长历程的精神写照。从一位睿智的老人那里,年轻人听说了一份神秘的礼物,据说那是每个人能得到的最好的礼物拥有它就会变得更加的幸福与成功,但只能靠自己领悟与得到它。年轻人绞尽脑汁想尽办法,但礼物始终没有出现。 然而在某一天里他突然领悟到了礼物实质就在我们的身边学会把握此刻,就能过上更加幸福、更加成功 的生活。它引导人们要从过去、现在和将来的高度去审视自己,从而使人们过上富足、自由、快乐地生活,并更安心、更出色地工作。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用一个故事告诉读者,获得快乐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现在,把握现在。我们应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现怎样把握此刻,怎样欣赏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东西,然后在此基础上发展自我。那一刻,你会体验到一种快乐与幸福!一旦找到方法,你就会发现做到把握此刻并不难,还可以每天反复实践。

在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它会帮助我们重新发现工作和生活的真谛。和故事中的年轻人一样,我相信自己也会找到属于我的那份精美的礼物,亲身体验追求自我!就在今天!就是此时我意识到的这一刻

在学校学习的我会从这一刻开始,学习过去,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不足,从中吸取教训,采取不同的做法。把握学校给予我锻炼自己的大好舞台,认真做好现在重要的事,着手为将来有更大的进步而努力。《礼物》教我们学会去享受生活中的一切,认识自己的不足,做自己喜欢的事,认真的去做到,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这都是一种成功。始终坚信成长就是在发现自己的无知与不足开始的。

《礼物》使我知道了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当我们想过得更快乐更高效更幸福,这个时候就要把握此刻,仔细做好当前的工作。当我们想让现在比过去好,这个时候就要向过去学习;当我们想让将来比现在好,这个时候就要着手创造将来;当我们有目标地学习、工作和生活了,并认真做好今天最重要的事,努力的学习、工作和学习你才能收获你挥洒的那一滴滴的汗水 。人什么时候都得有个目标,有了目标你就有了奋斗的方向,你就觉得办什么事情都有希望,便会朝着这个目标前行,认真的书写我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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