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有目标的生活远比犹豫的生活幸福。当我们想要落实项目的时刻我们需要打造一份最优方案,要想让事情按预期发展,作好方案的制订尤为重要。方案主要是写哪些内容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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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和上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依托县委政府和县域金融机构,不断探索金融扶贫服务新机制,推动县域贫困地区金融微生态环境改善,与全县各界人民一道,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目标
以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xx县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着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相对比较集中地区的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和便民惠农金融服务室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改革,完善经营服务机制;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将便捷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
(二)加大信贷投入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县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县GDp增幅。
(三)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改善贫困村金融服务条件;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推进贫困村经济持续发展;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措施
(一)人民银行xx县支行将积极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引导工作,努力推动全县金融扶贫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一是通过窗口指导,加强对全县金融机构的监督考核,推动金融信贷向贫困乡镇、村和贫困村企业倾斜;二是强化信贷引导职能,加大对信贷扶贫力度较大、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的支持力度,争取每年投放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1至2亿元。
(二)县各商业银行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加大信贷扶贫力度。一是开展评级授信,争取在xx年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授信建档率达到100%。二是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进一步优化调查、评级、授信等工作流程,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完善贴息、风险补偿机制,切实提升扶贫小额信贷服务水平。三是推进整村授信工作。推进区域整体授信放贷模式,因地制宜,选择部分贫困村作为试点,在总结经验后在其他贫困村及贫困户较为集中的村推广,提升区域整体脱贫发展能力。四是实施民生保障扶贫。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综合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帮助改善居住环境,发挥滞后薄弱领域的金融保障作用;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扶贫对象的教育问题,提高贫困农户教育水平;推进“呱呱叫”系列普惠金融信贷服务,依托行政村网络惠民服务室,就地贴身推动信贷投放,服务当地农民,以农贷服务农业生产,以微贷服务农民创业发展,以消费贷服务农民住房改造、婚丧嫁娶、教育医疗等,全面改善农民生活。五是实施产业扶贫。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大力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传统手工业、光伏、乡村旅游、生态休闲等特色优势产业。六是实施创业就业扶贫。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以及因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帮助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七是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紧抓住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信贷资金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能源电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
(三)县政府财政拨付500万元银行扶贫风险保障基金,用于辖内各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的风险保障和补偿,其中xx农村商业银行300万元,xx徽银村镇银行2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根据扶贫开发任务和目标,在 x 年x月底前,要对扶贫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及措施等进行周密规划、逐级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推进合作,落实责任。
(二)摸底建档阶段。xx年x月底之前,必须对已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类贫困户逐户上门开展摸底调查,对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贫困户全面建立授信档案,对有效信贷需求及时给予授信和用信。xx年期间,与扶贫办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贫困户脱贫、返贫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继续给予有效信贷支持,对返贫户要及时跟进、分析成因、精准施策、精准扶持。
(三)全面推进阶段。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创业就业扶贫、基础建设扶贫、民生保障扶贫和普惠金融扶贫五大项目,加大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接,加大与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政策配套扶贫资金和扶贫优惠政策的对接,制定和落实扶贫金融需求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四)巩固提升阶段。根据省委、省政府“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实施路径,对前三年金融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拾遗补缺,扎实做好2019-2020年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重点包括死角盲区定点清除,瓶颈因素定向突破,力争做到金融扶贫全覆盖、服务能力全提升、服务功能全方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金融扶贫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县立足农村市场、扎根基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机遇。因此,全县各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全力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推动,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各金融机构要成立金融扶贫领导小组,行长、董事长为组长,其余党委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要设办公室,由专职业务部门负责,负责制定扶贫规划、实施方案、对外联络和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同时,建立金融扶贫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各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人民银行xx支行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扶贫落实工作;各机构要积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扶贫责任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推动多方合作,健全工作保障。强化协作联动,建立与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银合作联动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强化组织推动,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金融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到位。强化政策宣传,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大金融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广大贫困地区金融知识的普及,营造浓厚的扶贫攻坚氛围,促进金融扶贫政策精准落地。
(四)实施优惠政策,畅通工作渠道。围绕金融扶贫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出台扶贫优惠信贷产品,实施“四优先、三优惠”金融服务方案,即:优先安排扶贫专项信贷资金、优先授信用信、优先享受扶贫信贷产品服务、优先享受xx农金电子银行特色业务,贷款利率优惠、担保方式优惠、授信服务优惠。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优化办贷流程,打通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流程化作业、规范化办理、阳光化操作。
(五)建立考核机制,强化激励措施。各金融机构要于6月底前将制定的本机构金融扶贫实施方案以行文形式报人民银行xx县支行和金融办,并确定专门联系部门和联系人按季向人民银行xx县支行报送有关信贷扶贫进度和工作成效,人民银行xx县支行将与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扶贫考核。对扶贫贷款发放规模大、扶贫精准创新有特色、金融服务覆盖面广、金融扶贫综合效益好的机构进行表扬、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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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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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和示范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xx〕x号),以及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县金融扶贫工程,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瞄准贫困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完善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坚持金融政策和扶贫政策相协调,坚持创新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统筹,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到村到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扶贫攻坚期内,全县新增贷款增幅高于全省贫困县新增贷款增幅,直接融资比重逐步提高,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县域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保险深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下降,金融环境明显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找准金融支持切入点,精准对接扶贫开发
1.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县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立金融扶贫信息库。
2.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其中,对发展光伏电站的贫困户,自筹资金0.8万元有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向所在地的xx农商行分支机构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的借款合同。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县财政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贴息,最高不得超过贷款额度的5%。将扶贫小额信贷与创业担保贷款进行对接融合,对符合条件的单户贷款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全额贴息。运用扶贫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3.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扶贫产业。立足我县特色产业,健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由扶贫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贴息贷款。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给予扶贫贷款支持,对于符合授信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个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为扶贫项目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
4.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就学。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实施力度,扩大个人贷款贴息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5.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坚持提供长期、低成本的资金,用于支持扶贫开发。合理使用人民银行支农、扶贫再贷款,全面推行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
6.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扶贫作用,银行机构要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不断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7.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适合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
(二)不断扩大融资规模,持续提供脱贫动力
1.有效增加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贷资金主要用于本地信贷投放,积极利用好人民银行xx支行支农、扶贫再贷款,要制定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
2.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县域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和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上市挂牌企业予以引导与支持;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多种债务工具融资发展。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提高脱贫保障能力
1.设立扶贫开发产业基金。依据贫困人口总量,按照不低于500元/户的标准,设立扶贫开发产业基金,主要用于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引导扶贫产业发展,为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银行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兴业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适时设立政府出资的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试点设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村级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4.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标准,积极推广大宗农作物(牲畜)政策性附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模式,稳步推进森林、育肥猪保险试点。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农机具保险试点,做好扶贫小额贷款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一定保费补贴。
(四)推进服务重心下沉,不断提升质量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健全贫困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价值评估等专业化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抵押担保物范围。
2.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各家银行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规模,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优先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支持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3.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基本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服务市场,推广“拎包银行”和“流动银行服务车”等便民服务模式的运用。在具备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庄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4.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贫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违约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制度,维护县域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5.普及精准脱贫金融知识。编写金融扶贫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提高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面向基层干群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学会运用现代金融发展脱贫。加强贫困户金融权益保护。
(五)用足财税货币政策,加快助推脱贫进程
1.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 加强货币政策支持。人民银行xx支行加大再贷款发放力度,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使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
3. 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信贷支持力度大、服务质量优的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倾斜性监管政策,在监管评级中给予适当加分。对银行金融机构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实行更加宽松的准入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度,落实“三农”、小微企业差别化信贷和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局、农委、人社局、扶贫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xx支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金融主办行制度。采取银行机构认领和统一分配相结合,划定金融扶贫责任片区,对贫困村进行包干。各乡镇、开发区、示范区和县扶贫办要主动对接金融主办行,共同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需求以及贫困村产业特色、金融需求、金融服务等情况的摸底调查,提出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建立贫困户金融服务档案,并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金融扶贫统计报送制度,定期分析进展、存在问题及成效。
(三)强化评估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扶贫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通报。把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考核指标,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及费用补贴的重要依据,促进脱贫攻坚金融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总结。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增进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2016〕x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2016〕x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金融业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提升金融扶贫质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贫困区域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作用,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扶贫攻坚期内信贷投入稳步增长,金融扶贫组织体系日趋完善,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
1.持续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扶贫攻坚期内,力争扶贫地区所在县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全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水平。
2.不断扩大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进扶贫龙头企业首发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
(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1.支持贫困地区重点产业发展。以我市优势农业产业为扶持重点,将生态种养、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作为重点领域,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产业,推动贫困区域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支持贫困地区所在县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利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密集优势,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新兴产业及农村服务业。
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着力完善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
3.加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加大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异地扶贫搬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危旧房改造、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
4.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各金融机构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为贫困户、贫困开发主体推出特惠金融产品。稳步推广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以及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涉农企业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水利滩涂经营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保证方式,加快推进订单农业与供应链融资、“信贷+保险”等金融业务。
5.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6.扎实做好创业就业和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工作。加快小额担保贷款投放,支持有创业意向的贫困户创业就业。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保险保障体系。
1.建立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2.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贫困地区所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持续补偿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
3.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积极尝试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农业贷款保证保险联动机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对冲保障。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建立农村大灾、大病保险风险分散机制,防止因大灾、大病返贫现象发生。
(四)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1.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大中型银行重心持续下沉,向贫困地区所在县、乡镇延伸服务网点。不断壮大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规模,有效发挥其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国元农保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2.持续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方式,推广发放符合农民需要的惠农银行卡,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和特色服务。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3.降低贫困户和扶贫开发主体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要根据服务对象弱质性特点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进一步精简贫困地区收费项目,持续开展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支农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其中,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匹配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至少较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贫困地区所在县要率先运用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结果,从金融外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生态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5.加快推进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提高贫困县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针对性与覆盖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和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管理制度。农发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纳入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考核指标,其考核结果作为金融评价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促进金融政策在贫困地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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