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作法与体会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我区的流动人口也随之快速增长,今年,我区流动人口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综合节育率%。
流动人口的到来为我区的经济繁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困难。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就业广泛,居住分散,成分复杂,且处于生育高峰期人群所占比例较大,这些特点为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冲击,如何管住、管活、管好流动人口的生活、生育问题,已成为市场经济下计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面对严峻的挑战,区委、政府领导班子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以下工作原则和思路:一是按中央“因势利导、宏观控制,加强管理、兴利除弊”的方针来指导我区流动人口的各项工作;二是客观评价流动人口的作用和影响,既要正视其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加强管理,又要充分看到对发展本地经济、方便人民生活的积极作用,将其作为发展区域经济的资源和财富;三是党委、政府牵头,围绕地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眼于社会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将流动人口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整体规划,通盘考虑,扎扎实实,力争形成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和采取必要的综合治理机制和措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五是正确处理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和户籍人口工作的关系,两者要等量齐观,齐抓共管。多年来,我们遵循以上原则和思路,在区领导的重视和市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联系实际,扎实工作,初步在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探索出了一条以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手段,以宣传服务为特色,以综合治理为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约机制,实施齐抓共管。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计生、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和重要单位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各部门结合实际,均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同时,建立共管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都要召开共管工作会议,签订责任书。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了由办事处计生办、派出所、工商、劳动、卫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上至下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大格局的逐步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管理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区政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了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定时检查考核、通报,年终严格按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在公安、工商、劳动等相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工作中,年初各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就计划生育齐抓共管情况进行专项部署,各部门在办理《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时,都必须查验原籍地签发的《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的限期补办。各共管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建立了镇、办事处牵头,计生部门业务指导,以镇、办事处“属地”管理为主,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新机制。
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原则。我们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科学管理与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社区,建立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的工作模式。使流动人口和本地育龄群众在宣传培训、生殖保健、药具发放、咨询、就业服务等工作上一视同仁,享有“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等一系列同等的计生优质服务,让他们在异地有“家”的感觉,社区居委会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以及生活、工作情况,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同等的优质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及生殖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严把“发证”、“验证”关。建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和办理制度。凡是外出人员必须到原籍地办理《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把好“验证”关,将其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管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档案,严格流出关和流入关。对无婚育证、身份证、暂住证的“三无”人员实行重点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反馈信息。利用国家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不断提高交换平台的使用率,提高信息交换质量和反馈率,加强日常检查、指导、通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使信息交换平台在双向管理服务中发挥出了应有的积极的作用。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管理
基础管理制度健全之后,实现工作目标的关键就要看抓落实;抓落实的关键在于找到切实可行的途径。为此,我们在经过对本地区外来人口的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后,决定按居住、经营、从业三大块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管理。
1、以现居住地为主,将服务对象分类进行管理。
首先镇、办事处通过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详细统计,建立登记卡,摸清底数。一是摸清生育、节育措施;二是摸清流动人口服务需求。然后将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与服务,突出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着力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将服务对象分为六类:1.对初婚或已生育过子女但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作为重点管理服务对象,纳入日常管理;2.对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或单身流入的育龄人群进行非重点管理;3.对未婚男女流动人口作为一般登记、验证对象跟踪管理;4.对在此购房或有固定收入的按常住人口管理;5.对租房无固定收入的夫妇重点监控其生育史、避孕史;6.将其他流动人口作为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随访服务对象。其次,在流动人口居住较多的村、居发放自制的《流动人口服务证》。最后将工作重点放在三个方面:1.以45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人群;2.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为重点环节;3.以流动人口聚居地为重点地段。在管理上坚持“三关”:即流出人口发证关、流入人口验证关、避孕节育跟踪服务关。2、以经营地为主,落实对市场、门店的管理。为了落实对市场的管理,我们采取了以下办法:首先是由镇、办事处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计生责任书,镇、办事处计生办负责对单位计生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与检查;二是指导市场主办单位推行责任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层级管理。(具体做法是:首先市场主办单位与市场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市场负责人与外来人口签订合同书,明确计生义务。其次市场主办单位设一名计生干部,负责对市场和其它下属企业的日常管理与指导;第三严格查验、督办《婚育证明》,市场在为外来人口办理执照和提供摊位时,严格把关,查验《婚育证明》、签订育龄妇女计生责任书。对未持证者,发放限期办理《婚育证明》通知书;第四市场对成年育龄人员登记造册、建卡;第五采取集中组织或分别督促的办法,让市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检查。经过层层抓落实,使各市场的外来人口计生工作落到了实处。
3、以用工单位为主,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
我区各市、区属单位,招用着大量的外地工,我们本着“谁用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与流动人口形成雇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全面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实行法人负责制。镇、办事处分别与这些单位签订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并把工作纳入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中,使他们把外地工视同本地工一样管理,做好查验、督办《婚育证明》、孕情检查及政策法规宣传服务工作。
三、优化宣传服务,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我们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引入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中,把教育人、服务人提高到重要位置,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实行了颇具人性化色彩和内涵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制,做到“四个到位”,实现管理、宣传、服务相统一。
一是宣传教育到位。认真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特别是对“一法四规”的宣传,我们重点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声势浩大、广泛持久的宣传活动。开展“三下乡”活动,进村入户,利用张贴宣传画、开通广播、展出板报、散发传单、刷写标语等宣传手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二是“三生”服务到位。开展“四上门”服务:即送政策温暖上门、送婚育知识上门、送节育技术服务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三是优质服务到位。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访查制度。在驻区、区属各大医院设置了计生服务科室,在街道开设社区医疗服务诊所(中心),在各居委会设立了避孕药具专柜,在区计生服务中心集中技术力量,创造良好的技术服务条件,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组织医疗卫生单位,进村入户查环、查孕、查病、咨询,开展义诊服务活动。镇、办事处计生办每季度组织一次辖区内流入的已婚育龄到社区医疗服务站或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查环、查孕、查病。四是自我服务到位。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集贸市场和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吸收流动人口为协会会员,实行自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多种服务途径,拓展服务领域,推进优质服务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仅要管理也要提供服务,在管理的同时,真心诚意地为广大外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才能提高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才能“治本”,才能长治久安。为了最大范围地服务流动人口和确保服务的质量,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一厅式服务。为满足外来育龄群众在务工经商的生活、就业等方面需求,我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劳动就业保障平台,在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机会、宣传培训、避孕药具发放、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综合、系列服务,实现了一体化服务。具体措施为:1、制定工作人员职责。为流动人口建卡立档,每年组织流动人口妇女享受免费查环、查孕、查病至少一次,无偿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生殖健康保健服务。2、对失业、下岗人员、流动人口郑重做出服务承诺;3、建立失业、下岗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卡,实行信息化管理。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失业、下岗人员、流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人口创业或再就业。二是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活动向纵深发展。
改善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服务软硬件条件,为开展优质服务打基础。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立档建卡工作,以流动育龄群众为重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人员实行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努力做好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婚前咨询、孕期保健、产前诊断、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妇女病防治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全程服务。
三是落实孕情保健检查工作制。将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防止外来人口超生超怀。首先我们将组织网络优势与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设备优势相结合,组织辖区内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情检查,避免流动人口非意愿妊娠,及时发现救治患病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二是不断充实和完善孕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引入孕检工作中,将孕检工作变成了以保健检查为主,同时融避孕节育健康咨询、发放药具、法规宣传和情感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以融洽双方关系;三是采取多种手段督促漏检者补检,如利用计划生育服务车深入社区进行孕情检查,确保孕检工作得以有序高效运作,孕检率逐年提高。
四是丰富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知识。为使她们对避孕知识有更深的了解,社区居委会利用计生书籍、VCD光碟等进行宣传,还对当年采取上环、取环、节育、人流手术及产后42天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随访,并送去慰问品、药具、宣传册,向她们宣传避孕知识以及产后的注意事项。社区“流动人口之家”还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生育、生殖、保健等各项优质服务,为流动人口捉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使其真正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居民待遇”,从而为做好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体会
多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践和取得的成效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要将工作真正抓好、抓落实,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是关键。即地区党政一把手必须对流动人口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工作实行“三统一”:即统一领导决策、统一计划行动、统一检查考核。
2、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寓管理与服务之中。通过实施人性化的管理,以服务促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多层次的优质服务。
3、现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原则、办法是基本符合工作实际的,要取得实效关键是在抓依法管理、抓科学决策、抓工作落实。而要做到这些,必须落实管理的机构、人员和投入。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服务工作要更上一层楼必须实现与流出地管理部门更加密切的配合。现行双向管理的工作机制、方式、内容和保障措施还须调研、充实、完善。
5、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是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治本之策。我地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对外来流动人口给予了比较全面、客观、正确的认识,他们不仅是管理对象,更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资源、是财富、是市场。因此,我们在依法管理的同时,不断创造条件为其服务,建立了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的机制,使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享优质服务,共建第二美好家园,从而打动了人心、融洽了关系,取得社会管理效益和地区经济效益的双赢。
县市局稽查工作目前面临网点和业务种类多,但配备的稽查人员偏紧的状况,稽查任务相当繁重。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范围内做好稽查工作,提高稽查效率,是值得稽查人员共同思考和探讨的话题。从事稽查工作近三年,我觉得以下三个方面最为重要。
一、突出重点开展稽查工作。
稽查工作涵盖储汇业务的各个环节,如果稽查项目的内容面面俱到,势必在稽查时间、稽查力量以及稽查效率等方面直接受到影响,什么项目都查的结果往往是什么项目都没怎么查。所以储汇稽查工作最重要的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储汇资金风险,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业务开展稽查工作,才能查得深、查得细,才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才能起到稽查应有的效果。
二、多种手段开展稽查工作。
在全国储汇业务的已发案例上分析,随着这几年储汇业务种类不断增多,从业人员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年轻人思想活跃,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而且通常对电脑及网络等设备的运用比较熟悉,所以近年来发生的储汇资金案件在作案手法上有隐敝化的趋势,在作案手段上有多样化的趋势。这就要求稽查人员要不断地加强学习,在稽查手段上要采取现场稽查和电子稽查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电子化稽查系统、集中监控等先进设备有效地开展稽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线索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储汇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三、以人为本开展稽查工作。
内控的各项制度说到底还是为了防止内部从业人员作案的问题,从内控的角度看,任何一个储汇从业人员都是防范和被防范的对象,也包括稽查员本身。所以要特别重视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将“人”这个因素放到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有时候稽查工作要跳出狭义上的“稽查”。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稽查工作的时候多留点时间和营业员、支局长甚至投递员沟通,在交谈中及时发现储汇从业人员近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状况,可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的存在并采取措施,力争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要做好储汇稽查工作牵涉到各方面的原因,基层稽查员在有限的客观条件下要有所作为就要在稽查内容上突出重点,在稽查方法和方式上采取多种手段,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沟通,发现稽查线索并深入检查。这样稽查工作才能真正地掌握主动,及早发现风险隐患,为储汇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对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近年来,受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增强的影响,我国洪涝情势严峻。城市洪涝灾害危害大、影响面广,城市防洪排涝安全是城市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各城市防洪排涝标准低、洪涝工程建设滞后、排水能力不足、应急处置薄弱等问题愈发凸显,多数城市不同程度遭受洪涝威胁和侵害。据统计,2007年至2015年,全国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其中六分之一单次内涝淹水时间超过12小时,淹水深度超过半米。城市洪涝灾害的频繁发生已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必须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保障城市防洪排涝安全。本文以相关调研为基础,对如何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提出相关思考和建议。
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现状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已建城市堤防2.8万多千米,保护区域8.8万多平方千米;已建城市排水管道总长51.1万多千米,其中雨水管道总长约19.2万千米,雨污合流管道约10.8万千米,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为保障城市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规定,城市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大于等于150万人的特别重要的城市,防洪标准重现期为大于等于200年;大于50万人小于150万人的重要城市,防洪标准重现期为100~150年;大于20万人小于50万人的中等城市,防洪标准重现期为60~100年;小于等于20万人的一般城镇,防洪标准重现期为20~50年。但我国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发展并不平衡,目前只有300多座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占有防洪任务城市总数的50%,其中全国重点防洪城市31个,有10个达标,占32%;全国重要防洪城市54个,有16个达标,占30%。尽管全国城市排水管道总长比1978年增加了26倍,但城市管线系统排水能力仍不足,绝大多数不足1年一遇。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我国现行水管理体制下,通常情况城市建成区内的排水、内涝治理工作由城建部门负责,流域和区域的防洪工作由水利部门负责;只是在部分实施了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城市,由水务部门对防洪排涝进行统一管理,对排水设施、河道治理、防洪工程等统筹规划。因此,当前各地城市防洪排涝的管理体制是有差异的,城建部门和水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的情况都存在。据统计,全国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有370座城市城区防洪由水务(水利)部门负责,103座由城建部门负责,152座由水务(水利)和城建部门共同管理,另有少数城市由其他部门管理或未明确管理部门。
由于防洪排涝工作的系统性和应急性特征,各城市在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视部门统筹和协作,而且充分发挥好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体系的统筹协调作用,以促进防洪排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防洪排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由于大多数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普遍不足,部分城市出现了“逢雨必淹”的现象,许多城市一到汛期就面临巨大的防洪排涝压力。面对日益突出的城市洪涝问题,需要对当前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进行深入思考,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找出深层次原因。
(一)相关规划设计理念有缺陷,城市排水标准较低
一是按设计排水标准设置城市排水管网,而超过标准的地表径流缺乏管理。城市一遇暴雨,排水管网盛不下的地表径流顺着城市各环路汇流到低洼的立交桥下,没有其他去处。城市规划建设切断了自然状态下天然排水河网,设计了滞洪池,却缺乏排水通道,或排水通道狭窄、排水沟与河湖流域水系联结不畅通,加之城市道路竖向布置不当,加剧了城市洪涝风险。
二是城市排水标准较低。目前我国各地城市排水标准普遍偏低。70%以上的城市管线系统排水能力不足1年一遇,90%以上老城区的排涝能力甚至比规范规定下限还要低。
(二)相关设施建设和排水通道治理亟待加强,排水系统整体效率有待提高
一是城市边缘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分散建设,排水沟渠、管网、泵站等未按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并存在基础设施项目截断、破坏排水管网的现象,产生排水管道断头,降低排水系统使用效率。
二是城市郊区的中小河道因城市的扩张由原乡间排水沟渠转变为城市排水和行洪通道,但由于治理不足、管理跟不上等原因,导致淤积、人为占用等现象突出,排水和行洪能力差,在高强度降雨时排洪不畅,行洪安全受到极大影响。
(三)城市洪涝的疏导和调蓄空间不足,雨洪控制和利用工作滞后
一是城市建设区的扩大导致洪峰流量增大,但作为防洪排涝体系重要一环的蓄滞洪区由于用地紧张无法落实。城区内排水与滞涝设施不配套,或缺乏城市河湖滞蓄涝水,每遇高强度降雨,积水汇集于低洼地带。
二是雨洪控制和利用措施严重滞后。作为防洪排涝的一项重要措施,城市雨洪控制和利用提出很早,近年来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所建工程大部分停留在示范性质,未形成大规模利用。
(四)城市防洪排涝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
一是预警、应急处置和调度管理有待完善。洪涝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和决策支撑水平尚需提高,河湖调度部门与道路排水部门在人员对接、预案对接、信息对接、措施对接上仍需要改善,河湖防洪抢险与排水部门抢险工作的结合应更紧密。
二是对城市洪涝风险进行综合预防与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防洪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需要加强,对洪水风险的科学规避和管控措施滞后,对城市洪水损失和风险的分担机制缺乏。很多情况下,虽然有预警,但没有硬性措施去落实,特别是对于基层单位和社会公众,引导和约束的机制欠缺,不少基层单位防汛排水责任难落实,居民应急防护和自救的体系薄弱。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至少包括三大方面:一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排水系统设计缺陷。我国城市开始大规模管道排水系统建设时,多沿用前苏联的模式和标准,但我国降雨不均且夏季多暴雨的气候环境与莫斯科高寒少雨且降水相对均衡的气候特征相差甚大,导致排水设计标准较低,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二是由于城市发展挤压了城市洪涝疏导和调蓄的空间。城市建设区不断扩大,地面不透水面积比例越来越高,深刻改变了城市地面的水文特性,径流总量增大,洪峰时间提前;由于城市用地紧张,部分低洼地甚至河道被填平占用,蓄滞洪区建设也难以实施。三是由于重视程度不足造成雨洪控制和利用的措施仍较为滞后。很多严重缺水城市,一方面利用远距离调水、开采应急备用水源等手段千方百计保障水资源供给,另一方面却将宝贵的城市雨洪水流走,并造成内涝压力难以缓解。
促进防洪排涝工作的对策措施
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因素多,需要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城市建设和管理之间更好的互动和协调,也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予以解决。
一是建立自然状态下天然排水河网,提高城市排水标准并加大排水系统升级改造。树立新的城市大排水设计理念,城市规划建设应当要建立自然状态下天然排水河网,畅通与区域外江河湖泊水系的排水通道,管理好排水系统之外的地表径流,让其流入江河湖泊以及规划的城市蓄滞洪区,注重研究排水走向问题,排水管线不能一味服从于道路规划设计。加强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管控,降低对排水防涝负面影响。根据建设用地地表径流控制标准,由规划部门明确建设项目排水量控制指标强制性要求,纳入建设用地控制详细规划,并完善相关的排水许可制度,严格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的把关,从源头上制止对排水防涝不利的项目。
二是划定城市河道和洪水调蓄区生态空间控制红线。严格划定城市河道及滨岸地带的生态空间控制红线,对这些空间在城市规划及调整时进行预留和腾退,促进水的空间通道与城市开发、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统筹协调。在此基础上,加大城市郊区中小河道治理力度,形成符合规划要求的防洪排涝能力。同时,将城市蓄滞洪区域作为一类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定洪水调蓄区生态空间红线,明确洪水调蓄区范围,并在城市规划中予以明确,严格限制其范围内建设活动。
三是城市规划中明确对雨洪控制和利用的强制性要求,健全相关政策支持。通过立法的方式,按照海绵城市的理念,将雨洪控制和利用工程作为一个强制性的措施纳入到城市规划和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沙石地面、自然地面、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等雨洪控制和利用设施。同时,应健全相关扶持政策,尽快出台利用防洪费开展雨洪设施建设的政策。设立雨洪利用发展扶持基金,鼓励科技企业开发和推广雨洪利用技术。试点建立雨洪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行专业化队伍,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委托服务方签署服务协议。
四是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尽快完善需求迫切的一批技术标准和技术手段。海绵城市建设必须要以全新的城市排水设计理念和设计规范为前提。当前我国在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标准、设计规范、技术系统上还存在诸多不足,难以适应实际管理需求。要切实加大相关科研投入支持力度,抓紧研究解决相关基础性技术问题,出台一批适应地方实际的防洪排涝技术标准,包括:加强防洪、排涝、排水标准的一致性研究,使城市抗外洪和防内涝的工作体系相匹配;制定自然状态下天然排水河网设计的准则和包括地表径流的大排水系统设计规范;健全洪涝灾害风险及影响评估、灾害风险等级划分、风险区划分及管理等技术标准;加强雨水情监测、数据管理、预警及信息发布、决策支持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五按照精细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健全城市防洪排涝应急管理体系。健全以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为核心的防洪排涝管理体系,完善包括总体预案以及重点地区和单位防御预案的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基层单位和社区防汛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河湖调度部门与道路排水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对城市河湖水位实施精准控制,最大程度实现排洪和蓄水双赢。
健全以城市防洪排涝综合决策支持为目标的预警系统,对城市地表径流情况和城市雨水排水设施进行信息普查,建立雨水排水系统信息档案,提升防洪排涝智能预警能力。
对城市洪水风险进行综合预防与管理,尽快建立以洪水风险图为支撑的洪水风险识别体系,界定风险区,明确风险程度,提出地下空间和低洼地区防洪排涝管理要求,并向民众提供有关洪水风险情况的知识和信息,引导居民通过洪水风险图认知洪水威胁,提升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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