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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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20xx年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他的不说,就说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有16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
其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若学透后,去思考如何规避监管、怎样打“擦边球”,那就适得其反了。
其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让他们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施加压力,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对于少数无视党的纪律,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查处,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其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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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2月,中央正式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反腐倡廉最紧迫、人民群众最关注、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从政行为作了规范。从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必须从下列六个方面作出努力:

以谦虚之心对待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基础。思想防线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夯实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才能真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地加强学习,自觉地接受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只有这样才能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牢记公仆本色,自觉用人民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核心。现在的违纪违法案件,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以权谋私。腐败的本质是权力腐败,要害是以权谋私。所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贯彻《廉政准则》的核心任务是要把手中的权力管住用好,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商品化、私有化、家庭化,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绝不以权谋私。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重点。现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作案人数最多的就是捞钱捞好处,经济类腐败每年都是第一位。大量事实证明,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就必须有正确的利益观。如果对钱财有贪婪之心、不注意小事小节、滥交朋友,在利益面前迷失方向,那不仅难以做到廉洁从政,而且还极容易走向腐败。

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正派的生活。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现在,腐败还处在易发多发阶段,诱惑多、风险大,如果在生活道德方面不注意,追求享乐,放纵自己,那也很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管住管好自己,就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

以感恩之心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和带头开展监督,在阳光下工作和生活。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关键。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一定要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这是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自己的需要。

以快乐之心对待生活,知足常乐,保持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保证。要做到廉洁从政,一定要有好的心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心态不平衡,有些心存侥幸,最后跌入了腐败的泥沼,不仅个人身败名裂,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珍惜目前的工作和生活,多想想党和组织的信任,多想想自己肩负的责任,多想想民生疾苦,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当官,干干净净干事,有了这样的阳光心态,那么廉洁从政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浙江日报 2010-5-24 第七版 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 教育长 陈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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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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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它的不说,就说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有16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关键是如何贯彻落实。
其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 )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若学透后,去思考如何规避监管、怎样打“擦边球”,那就适得其反了。
其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让他们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施加压力,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对于少数无视党的纪律,要严肃进行查处,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领导干部廉政治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加深对党员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要求的认识理解,准确掌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廉政建设的强大动力。 21
一、完善制度,牢固高压线。《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把健全《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内外共建,缜密监督网。《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八个方面的禁止和52条不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还必须打造缜密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必须提高内外人员参与度。一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外编制廉政监督网,充分发挥网络的优越性,强化社会监督,打开权力监督新局面;继续在各界聘请廉政特邀监察员,加大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度;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向社会公布行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多管齐下,把权力运行放置于各方关注下,让腐败行为无处遁迹。二是加强重点监督。围绕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加大预防力度。三是积极探索新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各种偏差,将贪念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三、严于律己,做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的模范
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我首先要用心学、真心学,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地税干部,我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廉政准则》难不难?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
从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到如今得以“转正”,新的《廉政准则》既是中央针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长期酝酿的结果,也是对反腐倡廉斗争的经验总结。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使新的《廉政准则》内容更加细致完备,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性更强,她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与时俱进和人心所向,更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廉政准则》的印发也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不少群众认为,《廉政准则》中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就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设置了“高压线”,戴上了“紧箍咒”,而《廉政准则》能否发挥作用,关键要看执行。那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压线”和“紧箍咒”,《廉政准则》执行起来究竟难不难呢?笔者认为,做到以下三点,就不难。
一是把好了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就不难。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是思想行为的“总开关”。总开关出了问题,带来的必然是理想信念的动摇,淡薄了“为什么执政”、“为谁执政”、“执政为谁”的执政意识,个人追求也会随之变得庸俗。不少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化堕落,也正是理想信念动摇的结果,而王瑛、任常霞、郑培民、牛玉儒之所以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 )的业绩,得到全党、全社会的认可,靠的就是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不懈追求。新的《廉政准则》在总则部分就特别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正是《廉政准则》的思想基础之一,因此,把好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廉政准则》的首要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是”和“非”,“名”与“利”之前不迷失方向的根本保证。
二是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就不难。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相辅相成,《廉政准则》中的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涉及到的都是现前反腐败斗争中的易发问题和多发环节,究其根源,既有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是因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主观上蜕化变质,随波逐流,而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又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不良风气的蔓延,使潜规则盛行。因此,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贯彻《廉政准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加强政治修养、理论修养、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将《廉政准则》入心、入脑,做忠于党、忠于人民勤廉公仆。
三是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就不难。制定《廉政准则》的重要目的,就是要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项基础性的法规制度,《廉政准则》中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还远不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全部要求,一些《廉政准则》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需要进行完善,特别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新的腐败手法或会随之而出。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廉洁从政,除了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在行为上,关键还是要从正确行使权力入手。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杜绝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强化公仆意识,坚持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要牢记权力就是责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勤政为民。在行使权力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慎用权力,坚持实事求是,不当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当从家门到校门,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另外,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明确公权力的使用界限,在运用权力时,要有“凡是法律没有允许的,就是被禁止的”法律意识,在廉洁从政上不能将自己等同于普通民众,认为只要是《廉政准则》没有禁止的,就不算违反规定,甚至故意去钻法律的空子。
总之,《廉政准则》的出台,将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推向了新起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使之真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动指南,关键还是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能始终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否能不断完善自己的党性修养,是否能科学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难或不难,或许只在选择了一条错误或正确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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